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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事想請教, 我表弟已當完兵,三年前跟當時未滿16歲的女友發生關係 女方家長說要告他,除非準備聘金訂婚 結果他們也訂婚了. 但是現在女方拿到錢後就消失,不履行婚約 1.我們還可以告她請她歸還聘金嗎? 2.他們會根據刑法第227條第3項反告我們嗎? 3.追訴期多長呢? 苦惱好久阿!!只好請教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02.5
depravity:1.可2.會不會要問對方 3.要錢期限15年追溯20年 05/17 21:34
depravity:(20-3)>15 XD 05/17 21:35
candis324:謝謝 我是指227條反告的追訴期多長呢? 05/17 22:07
alawyer:原po弟弟三年前幾歲? 05/17 22:34
g243536:拿到錢就消失~怎麼直覺是仙人跳 05/17 23:06
depravity:不然你以為我回答的20年是指啥 = = 05/17 23:08
depravity:實務上當兵要19歲(沒申請提早入營) 所以三年前大於16 05/17 23:09
depravity:不過有可能小於18 XD 05/17 23:09
guanquan:如果真的被告了,就反告他們恐嚇取財罪 05/19 19:32
cbr49:要珍惜現在沒有任何消息的每一天,等接到傳票時他會懷念的。 05/19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