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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塑化劑的問題已成為大家最關心的議題... 小的不懂法律... 只是想了解是否有可能針對塑化劑黑心廠商提出告訴.. 不僅僅是單純的食品相關法律的告訴... 而是提高到殺人罪之刑法告訴... 也許殺人要有特定被害人... 要有很明確因果關係... 那謀殺這種罪名可行嗎? 這部分我真的不懂... 先不管所謂團體訴訟等等的問題... 只是當法律無法對黑心業者作出有威嚇性質的處罰... 社會公義何在.... 當黑心廠商大賺黑心錢致富的同時... 千千萬萬因為黑心商品導致比死亡更痛苦的終生傷害時... 提出刑法告訴 應該也只是剛好而已吧..... 以上是小弟因為最近事件的有感而發... 也是一些疑問 請法律大大們提供一些專業見解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8.229
priorart:謀殺罪是美國的名詞 06/05 19:54
hoboks:塑化劑還沒有到殺人的地步吧 06/06 02:13
ohimemimi:慢性殺人不是嗎? 06/06 12:49
hoboks:變陰陽人而已 有到殺人嗎? 要這樣論的話 可口可樂也要用 06/06 13:48
hoboks:殺人罪論處了 拋棄女友是否也要論殺人? 因為女友活不下去? 06/06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