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tmate:去年? 半年過了嗎? 06/07 22:37
推 Rommel2000:6個月內記得提告過失傷害喔 不過好像超過了 XD 06/07 22:40
→ crystal32:已經提告了,檢察官在調查目前仍未起訴 06/07 22:48
→ lzbmhpwj:無法生育當然是重大傷害,至於求償金額就要分兩部分 06/13 03:34
→ lzbmhpwj:一為財產上的賠償,另一為非財產上的賠償 06/13 03:34
→ lzbmhpwj:你妹妹無法生育或精神痛苦就屬後者,建議你提高一點 06/13 03:35
→ lzbmhpwj:最後再由法官裁定就好了,當然他算是業務過失,所以說 06/13 03:36
→ lzbmhpwj:麵店及當事人要共同賠償,且法官於此況下通常給的較高 06/13 03:37
→ lzbmhpwj:給個參考:如果是死亡狀況下通常加害個人約為200萬 06/13 03:38
→ lzbmhpwj:如果業務致死的話,加害人及公司連帶賠償約600萬 06/13 03:39
→ lzbmhpwj:你妹妹只是受傷,所以減一點大概差不多, 06/13 03:39
→ lzbmhpwj:但是還是要算加害人與你妹妹過失的比例來算金額…以上 06/13 03:40
→ crystal32:感謝 06/13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