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5月中 一個要去上班的早上
在一條雙向防火巷內
A車:對方 自行車 ★:撞擊點 ▆汽車
B車:我方 輕型機車 ◎:血跡(A車倒地地方)
圖:
|← 5.3m →| ↑N
出入口
─────────| │A車 |───────
▆ ▆ ▆ ↓ ↑
B車─→ ★ ◎ 3.3m 雙向防火巷
↓
─────╮ ╭──────────
│ │
│← 6.1m →│
│ │
│ 雙向巷道 │
警察製
摘要:A車沿出入口由北向南直行至該地時右車身與防火巷由西向東直行
之B車前車頭撞XXXX (後面四個字看不懂= =)
上圖基本上跟警察作的紀錄差不多(但沒有標示有停汽車,但照片有)
另外出入口雖然有5.3m 但當天(平常)只開了1m左右
(我有問警察有無需要標明,他說不用. 有點後悔)
簡單的說就是他閃出來我撞上去了,對方倒地頭流血(被我安全帽撞到頭,沒有去撞地板)
然後我就原地報警
救護車把對方送去醫院後 我在現場跟警察說明狀況及看他記錄(圍觀人滿多的)
後來去醫院做筆錄
筆錄時我說我看到他時已經只剩1-3m 有剎車但來不及 然後我沒倒地
感覺時速30左右 沒有喝酒(警察也跟雙方確認後皆不做酒測)
我沒受傷 只有車頭燈破 前面板破 眼鏡破(飛出去摔破)
對方 頭縫了幾針(我的安全帽是硬的瓜皮鴨嘴帽) 膝蓋好像有點擦傷
隔天我電話慰問時還說晚上一直吐跑去掛急診有腦震盪= =
醫療部分由於我有強制險,所以保險公司已經幫我賠了
現在對方跟我要他請假一個月的薪水 及修車費 (他腳踏車只是擦傷,沒有明顯歪之類的
..)
我跟她說等初步研判結果出來我們在正式討論比較好
我也請她先去跟醫生要需要修眼天數證明及薪資證明
今天初步研判結果出來了(其實還沒30天,不過我上網查好了就去領了)
對方:進入道路未注意左右有無來車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因為沒有顯是誰是主因,我也問不出結果
目前我的想法就是 賠! 但是合理的賠
就賠他需要休養天數的薪水(若病假有半薪就賠一半)x責任%
車子就各自處理吧(我也修了2k多..眼鏡還沒換)
還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還有能幫我判斷一下主次因嗎?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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