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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標題很難下,因為是以前跟人聊天聊一聊跑出來的。 今天又突然想到,來問一下看可不可以解答疑惑。 假設某甲於大賣場見A物,覺得生活上有相關需求故將A放入大賣場手推車中,並直行櫃檯 欲行結帳。途中某乙見某甲手推車中A物,也覺得生活上有相關需求,故將A自某甲手推車 中取出,放入某乙手推車內。 這麼白目的行為自然會引起爭執,但是這種狀況法律要怎麼解釋? 又要怎麼處理? 有相關的法條或法理嘛?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160
dukechunhao:很簡單 這不是法律問題! 06/10 17:06
dukechunhao:硬要說的話 退萬步言~~僅是 A為節省"締約成本" 06/10 17:07
dukechunhao:所為的便宜行事之手段而已 某甲並無權益被侵害之問題! 06/10 17:08
dukechunhao:再退而言之 某甲因無絕對權或純粹經濟上利益被侵害 06/10 17:09
dukechunhao:所以 根本無權益受侵害之前提存在 06/10 17:10
dukechunhao:自無成立法定債之關係之可能性 06/10 17:11
dukechunhao:或可戲稱 某A之所為 僅乃現實上缺乏公德心之行為 06/10 17:11
dukechunhao:該行為不在立法機關所形成之 法律射程範圍之內! 06/10 17:12
kuarcis: 就是說 某乙的行為只在道德上有爭議 法律上無管轄? 06/11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