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zx (幾度夕陽紅)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如有誤導 都不用負法律責任嗎
時間Fri Jun 10 00:29:45 2011
前一陣子,看到一篇新聞,說是強迫外勞炸豬排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365913.shtml
重點是,其中關於強扣薪水的部分
事實上並不是
而是仲介抽走(這是"行情",每個外勞幾乎都是被這樣抽的)
才導致女傭頭一兩個月只有數百元,頭一年都不到一萬元
但是,新聞完全是寫成,僱主沒有發足薪水!
這樣的話,僱主可以告記者或報社嗎??
還是只能啞巴吃黃連?
PS.我本人和這則新聞並無任何關聯,只是很氣記者亂寫,因為哪天寫到誰不曉得.
PS.我也認為僱主有不妥之處,但是被亂栽強扣薪水實在不合理
總不能因為做錯一件事(例如闖了紅燈),就可以說成撞死一排斑馬線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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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55.6
→ kaky:你又不是本人又無關係你又知道該案件是你認知的的情形而非新 06/10 01:49
→ kaky:聞所述 06/10 01:49
推 lovelyshu:如果因新聞亂報而影響名譽的話,那個僱主可以告妨害名譽 06/10 14:38
→ Ghate:你可以投書該媒體的意見信箱要求更正 06/11 02:06
→ Ghate:提告的部分當然還需要有告訴權人才行 06/11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