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高手~~
因公司承辦人員經驗不足,於辦理員工勞保退休時一時疏忽,未經退休員工的確認
即勾選一次給付,但該退休員工欲辦理月退,待勞保局核付後該退休員工發現錯誤
即於入款金額原封不動之前欲提出變更
請問這種狀況該如何解危?而程序又該如何做?
是否有其他法律條文可補救??
是否可以
勞工想繼續工作.累計勞保年資.希望日後老年給付能多領一些金額.
所以將此次老年給付給付金額退回勞保局.待日後不再工作時再請領 此種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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