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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 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 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 一部之損害賠償。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 害時,準用之。 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中有關責任能力的部分 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在有識別能力時,負有責任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負賠償責任 不過第四項的規定我有點不太清楚,即使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完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也是沒有責任能力嗎? (亦即其本身所負的賠償責任是無過失責任?) 那麼完全銘酊大醉仍然開車上路致撞傷人的賠償責任是用這一項去處理嗎? 還是已經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所以就沒有識別能力的問題? 那銘酊大醉去砸店家的賠償責任也是用第三項去看嗎? 抱歉,可能有些語焉不詳,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59.28
lovelyshu:第4項所謂的準用是指法院因被害人聲請而斟酌行為人、法 06/14 17:46
lovelyshu:代和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法代為全部或一部損貼, 06/14 17:46
lovelyshu:所以是不影響求償的. 06/14 17:47
lovelyshu: 賠 06/14 17:47
lovelyshu:但完全行為能力人沒有法代的問題,雖然你舉的喝酒肇事會 06/14 17:48
lovelyshu:有無意識或精神錯亂情況,但本身所負的責任非無過失責任 06/14 17:48
lovelyshu:特別還是在酒後還上路,本身怎麼可能會有無過失情況,除非 06/14 17:49
lovelyshu:是突然發病造成無意識狀況,但還是要負責任 06/14 17:49
Eventis:侵權行為損賠責任成立以有責任能力為要件,通說就是識別能 06/14 17:53
Eventis:力.至於酩酊的問題,看要取什麼"行為時". 06/14 17:55
Eventis:而從第4項準用第3項也可以推知,原意是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 06/14 17:56
Eventis:並不負損賠責任,惟斟酌雙方經濟情形令負衡平責任. 06/14 17:58
chihchingho:我不太懂E大「取什麼"行為時"」的意思= =才疏學淺@@ 06/14 23:23
chihchingho:所以喝酒上路撞死人本身就算是一種過失囉?因為是自行 06/14 23:23
chihchingho:招致嗎? 06/14 23:23
lovelyshu:喝酒本來就不該上路了,這個本來就是過失...不過行為時就 06/14 23:59
lovelyshu:是看犯罪時的識別能力,有些人酒喝一堆了還是知道自己在 06/14 23:59
lovelyshu:幹嘛,喝酒會讓人注意力降低,但不一定會到無意識狀態 06/15 00:00
lzbmhpwj:有關喝酒肇事的狀況,可查閱網站中有關「原因自由行為」 06/15 01:16
lzbmhpwj:相信你就會了解這是完全不相同的兩個觀念…請卓參 06/15 01:17
Eventis:民法又不像刑法要嚴格的罪刑法定,直接把喝酒當行為,當然是 06/15 01:39
Eventis:有識別能力;畢竟侵權行為類型沒有構成要件來嚴格定型. 06/15 01:41
chihchingho:謝謝各位大大的解說,我了解了! 06/17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