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R0 (TYPE-ΖERO)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寄存送達的問題
時間Tue Jun 14 20:59:31 2011
寄存送達的通知單,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
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位置,以為送達
我想問的是,現在很多社區或住宅大樓有門口管制
如果郵差不能進去的話,那寄存送達的通知單要如何貼在門首?
難道是貼在大樓的大門? 還是說可以請守衛代貼? 有什麼明文規定或判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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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83.74
→ qpioi:管理員代收就等於送達 06/15 03:26
→ AVR0:我知道管理員可以代收 這邊講的情況是 如果管理員不肯代收 06/15 19:01
→ AVR0:那寄存送達的通知單可否請管理員代貼或可直接貼在大樓大門口? 06/15 19:02
推 lovelyshu:那就...留置送達(逃) 06/17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