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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某政府機關 他說機關裡有個同事,寫了內簽提出退休 退休只是嚇嚇首長,以退為進 沒想到一路長官都準退,沒人留他 他下不了台階,竟然把首長簽準的內簽藏了起來 準備不拿出來,這樣算不算隱匿公文? 又,他第一次提出退休是六月底, 後來又再簽請延到七月底 首長都准,但在第二次時批示「不得再延」 現在,這兩份簽在首長批事後都在他手上 只要他不拿出來,就拿他沒辦法嗎? 如果舉報他隱匿公文會不會成立? 要向哪個單位舉報?(這個要退休的人是公務人員)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39.33
guanquan:去警察局或地檢署告發 06/15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