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tree0224 (肚皮舞孃~)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不合理的保密合約
時間Wed Jun 15 14:50:15 2011
我要離職了,公司要我簽不合理的保密合約
包括 離職四年內不能在同性質營利事業工作
問題是...我是念生醫的,不作生醫要幹麻?拉保險
三年內不可與其他公司簽約
我已有找到更好的新公司新工作,一進去可能也要簽合約
所以他們是要我失業四年嗎??
合約還寫所有我經手過的東西權利都是他們的
問題是,很多研究是抄我的論文,甚至圖表
所以,難道我的論文也變他們的智慧財產? 請問他們這樣合法嗎?
目前我打算死不簽,他們能拿我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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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70.38
※ 編輯: bluetree0224 來自: 220.136.70.38 (06/15 14:53)
推 priorart:要離職才忽然跑出這個新義務根本不用理牠 06/15 14:56
→ sindyevil:應該沒有要離職吧,著作權那部分確實是公司的 06/15 16:35
推 roura:本文第一句就有說要離職了 06/15 16:47
→ bluetree0224:我進公司目前沒簽任何合約,所以著作權的部份? 06/15 17:01
→ sindyevil:還是回歸公司 06/15 21:09
→ sindyevil:sorry,下午真的眼殘到沒有注意到,不過可以拒簽那份. 06/15 21:10
→ sindyevil:如果因為拒簽而有不利處分,那...也許有機會可以適用14條 06/15 21:11
→ alawyer:找律師協助。感覺上會有很多空間。 06/16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