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退租了,房東說我把風扇用壞
我們五月三十日離開把屋子清空的時候
電扇是好的,可以用,壞掉的地方是
箱扇前面在轉的那個部分,他會掉下來
組不回去,當然我在用電扇的時候也沒去開到那個功能
今天六月十五日交房突然掉下來我也覺得很訝異
後來房東要求我押700元在他那裡
若我把電扇修好,或者是買台二手的箱扇給他就能拿回700
電扇的問題根本不是我造成的,但是現在這樣我也認賠
請問我可以依那台箱扇的殘值去賠償就好了嗎?
例如原本一台新的要500
那台估計也使用三年以上,若是要賠錢
可以以折舊的方式把殘值給房東就好嗎?
房東硬要我拿去修,否則就是直接估個價碼給他扣錢
否則就是弄台二手功能正常的箱扇給他
現在我沒辦法證明,箱扇前面在轉的地方不是我用壞的
但是我從使用到現在,也沒把箱扇拆下來過
也沒有人為因素,我有跟房東說因為電器用品是消耗品
那台箱扇的年紀看起來約有三年以上甚至更久
不會是因為自然故障的嗎?
房東說要我賠就是了
請問我是否可以將箱扇拿去估價,依估價的殘值給他錢就好?
我有跟房東說過這問題,但是房東說就叫我賣給對方
在拿那些錢去買一台,這樣合理嗎?
附註:那台箱扇是沒有品牌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二手貨
剛剛上網查價錢10吋的箱扇大概350左右就拿的到了
房東收我700抵押,因為那時候我們還不知道箱扇多少
房東只強調現在原物料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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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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