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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房客(乙方)因為個人感情因素, 第三者(丙方)不肯搬離房子 , 但是房東(甲方)已經與乙方協議解除租賃關係, 乙方的第三者丙方遲遲不肯搬離, 要求見到乙方後才搬, 想請教版上的有經驗專家們, 這問題該如何解決? 如何才能使丙方盡速離開房子, 目前甲乙雙方已經簽訂解約書, 丙方與甲方並無任何租賃關係。 如果房東甲方 將房子斷水斷電, 會有任何法律問題嗎? 或是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40.216
ohayoken:房東告丙「侵占」阿!!沒合約、沒關係=無故佔用 06/18 19:27
ohayoken:我之前有類似的狀況(我是房東的角色),切掉了也不敢叫 06/18 19:27
ohayoken:順便把鎖換掉,東西鎖在裡面,後來來求我讓他拿 06/18 19:28
hou01:OK 謝謝~~ 我試試看囉 06/19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