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01 (學生)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房東可以在房客違約2個月後斷水斷電嗎
時間Sat Jun 18 18:52:43 2011
事情是房客(乙方)因為個人感情因素,
第三者(丙方)不肯搬離房子 ,
但是房東(甲方)已經與乙方協議解除租賃關係,
乙方的第三者丙方遲遲不肯搬離,
要求見到乙方後才搬,
想請教版上的有經驗專家們,
這問題該如何解決?
如何才能使丙方盡速離開房子,
目前甲乙雙方已經簽訂解約書,
丙方與甲方並無任何租賃關係。
如果房東甲方 將房子斷水斷電,
會有任何法律問題嗎?
或是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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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40.216
推 ohayoken:房東告丙「侵占」阿!!沒合約、沒關係=無故佔用 06/18 19:27
→ ohayoken:我之前有類似的狀況(我是房東的角色),切掉了也不敢叫 06/18 19:27
→ ohayoken:順便把鎖換掉,東西鎖在裡面,後來來求我讓他拿 06/18 19:28
→ hou01:OK 謝謝~~ 我試試看囉 06/19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