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usnow:你不用買乙的持分也可以訴請拆屋還地 06/18 23:15
→ twtimothy:房子當年是甲蓋的耶 06/18 23:24
→ twtimothy:其實會變成現在這樣是因為當年政府開闢道路的關係 06/18 23:26
→ twtimothy:甲的房子都沒被拆到,被拆的都是我家 06/18 23:29
→ twtimothy:拆完之後上一代的也沒約定如何分割土地,一筆爛帳 06/18 23:35
推 leochang:在哪裡啊? 06/18 23:44
→ yuusnow:房子是甲蓋的又如何@@ 還是能訴請拆屋還地阿 06/18 23:51
→ twtimothy:那拆除的費用呢? 06/19 00:08
→ twtimothy:地在雲林,上一代的土地共用,後來開闢道路 06/19 00:09
→ twtimothy:其中我的這戶被拆掉,另外一戶被拆到一點點 06/19 00:11
→ twtimothy:甲的這一戶是完整的,乙則就地整件 06/19 00:12
→ twtimothy:現在我空有持份卻無房產,實在不曉得怎麼辦才好 06/19 00:15
→ yuusnow:你有沒有房產根本不重要= = 現在要嘛就是訴請拆屋還地 06/19 00:35
→ yuusnow:要嘛就是維持現狀 06/19 00:37
→ zscfbhmk77:你也可以訂約,讓他使用地上權,或是用債權租屋。 06/30 14:51
→ zscfbhmk77:一樓說的是民821 06/30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