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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有人在網站上公然污辱我朋友 網址:http://0rz.tw/zbG9k 言論如下 「來呀,怕你這個龜孫子,我操你媽的! 追訴你媽的臭爛狗屄! 老子罵的就是你,你不服又怎樣?」 另外還有 「綠畜生也講格調嗎? 趕羚羊嘢! 先讓你乾爹陳衰扁講一下再說吧! 那麼講格調還A錢?」 01:13補充 他又攻擊了 「別做綠色縮頭烏龜啊 我就住在台北 你這種咖算個雞巴毛啊 你乾爹陳水扁還在當“總統”的時候, 拎北也是照罵不誤, 你還真把自己當棵蔥了? 操你媽的綠畜生! 」 如果我朋友提告,可以成立309條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227.21
yuusnow:我覺得成立機會高到嚇死人,這麼喜歡罵就告他 06/20 01:06
annieyin1979:剛我朋友msn給我說他會考慮提告 06/20 01:09
annieyin1979:有點過分就是了,把網路當沒法律管就對了 06/20 01:09
annieyin1979:網路屬公共空間,亦屬"公然"之範圍內 06/20 01:10
annieyin1979:但要到台北地院告嗎?飛碟好像在羅斯福路是吧 06/20 01:10
annieyin1979:他住高雄,可以在高雄地院告嗎?出庭都在高雄地院這樣 06/20 01:12
※ 編輯: annieyin1979 來自: 124.11.227.21 (06/20 01:13)
alawyer:現在是一行為一罰.... 06/20 01:14
annieyin1979:重點是法律構成要件是否成立309條 06/20 01:15
annieyin1979:一罪一罰(50條) 06/20 01:15
annieyin1979:因為我不會丟水球,我是想請教y大,像這種言論提告, 06/20 01:16
annieyin1979:檢察官會移送嗎?會幫忙調查ip嗎? 06/20 01:16
mitgreat:這個全台灣任何地方都可以告 06/20 01:54
mitgreat:叫你朋友就近找個派出所提告就可以了 檢警會查的 06/20 01:59
depravity:根據我告PTT板有經驗 會查只是很慢 XDDD 06/20 03:43
depravity:包括分局說要補筆錄不理他也會 XDDDD 06/20 03:44
ChrisBear:找最近派出所報案就好 06/20 07:46
tree99:我怎看得是 2人互罵 = = 06/20 08:19
qpioi:這麼有種,少見喔!當事人應該在國外吧!...抓不到 06/20 17:53
yuusnow:互罵跟可以侮辱他人是不同的~ 罵人要有藝術,不帶髒字且 06/20 18:03
yuusnow:抓不到小辮子....像這種標準公然侮辱的,大概是不在台灣 06/20 18:03
yuusnow:或者是以為網路身份是抓不到的吧 呵呵 06/20 18:04
wolfsburg:紅的明顯 這是加重公然侮辱 因為以文字犯之 06/20 19:39
mitgreat:以文字犯之的加重是誹謗 .. 06/20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