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ckeyChen:惡你老木 06/21 21:58
→ JackeyChen:講得好像都是檢察官故意爆給媒體所謂的偵查內容 06/21 21:59
→ JackeyChen:要知道案件在偵查中,除了檢察官之外 有多少人會直接或 06/21 21:59
→ JackeyChen:間接接觸的所謂的偵查內容 好像把司法官恐龍化後 一切 06/21 22:00
→ JackeyChen:問題都是恐龍們的錯 06/21 22:01
→ JackeyChen:還有偵查中哪有什麼無罪推定 我推定你無罪那還要偵辦嗎 06/21 22:02
→ JackeyChen:精確來說 偵查後 如果事實真偽仍不明 那基於罪疑唯輕 06/21 22:03
→ JackeyChen:就該為不起訴之處分 而不是一開始就什麼無罪推定 06/21 22:04
→ snowtoya:我討厭人家說恐龍法官,但檢察官恐龍真的很多 06/21 22:08
→ snowtoya:我們家也算是腦殘的司法不公開的受害者=_= 06/21 22:08
→ snowtoya:記者都比我爸早知道檢察官約談他做什麼呢 哼哼 06/21 22:08
→ snowtoya:司法->偵察 我果然提到這個就氣過頭了XD 06/21 22:09
→ scott2009:整部刑事訴訟法是保障法官?檢察官?還是被告? 06/22 08:01
→ snowtoya:檢察官 (喂XD) 06/22 12:54
→ karenbabe:感謝樓上各位大大的高見,歡迎今晚一起來跟我們討論喔:) 06/22 13:50
→ karenbabe:其實無罪推定原則是整部刑法及刑訴法的帝王條款,難謂 06/22 13:51
→ karenbabe:偵查中即無「無罪推定」原則的適用。刑訴法第二條明定: 06/22 13:51
→ karenbabe:「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 06/22 13:57
→ karenbabe: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換言之,檢察官必須要有明確 06/22 13:59
→ karenbabe: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否則應推定無罪論以不起訴 06/22 14:00
→ karenbabe:處分。而過程中,不應為了入人於罪而忽視有利犯罪嫌疑人 06/22 14:00
→ karenbabe:的相關證據。以上淺見,敬請酌參。 06/22 14:01
→ snowtoya:因個人經歷,我最不爽的還是「偵查不公開」這幾個字 06/22 14:06
→ snowtoya:家父那次被請去約談,從下午被問到半夜都不知道自己究竟 06/22 14:06
→ snowtoya:因何事被約談,對方只一直跳針說可能違反證券易法,然後 06/22 14:07
→ snowtoya:一直被問些不著邊際的話,又說偵查不公開所以不能告訴你 06/22 14:07
→ snowtoya:我們約談你幹嘛,問的都還是八九十年前的陳年往事。 06/22 14:07
→ snowtoya:最好笑的是當走出調查局,記者湧上來,哇,每個都知道 06/22 14:08
→ snowtoya:他為什麼被約談=_=。 06/22 14:09
→ snowtoya:當然最最最荒謬的是,檢察官根本搞錯人,家父就在媒體張 06/22 14:10
→ snowtoya:冠李戴下(這一定有檢察官的功勞)奇妙的變成某公司總經理 06/22 14:10
→ snowtoya:(事實上他根本不是......) 06/22 14:11
→ karenbabe:剛剛看到一則很令我動容的影片:《罪行》德國西南電台 06/22 15:39
→ karenbabe:專訪:有關罪與人性、愛與正義,真的令人心有戚戚焉。 06/22 15:40
推 JackeyChen:我還是想插句話,刑訴第2條是檢察官的司法官屬性 原PO 06/22 16:52
→ JackeyChen:推文講的也是 罪疑唯輕原則 的體現。而偵查進行中若把 06/22 16:53
→ JackeyChen:無罪推定原則徹底實現,只會造成檢察官角色錯亂或精神 06/22 16:53
→ JackeyChen:分裂 06/22 16:54
→ karenbabe:我能夠理解J大想要表達的重點。不過現行刑訴法第154條 06/22 17:29
→ karenbabe:明確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06/22 17:29
→ karenbabe:。」依舉重以明輕的法理,對於犯罪嫌疑人應更為慎重, 06/22 17:30
→ karenbabe:從而可推知,無罪推定原則亦適用於犯罪嫌疑人,故為檢察 06/22 17:31
→ karenbabe:官的指導原則之一。在偵查中,檢察官應秉持著同法條第二 06/22 17:44
→ karenbabe:項:「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06/22 17:44
→ karenbabe:」之指導原則辦案,同時也蘊含著如果證據不足以證成犯罪 06/22 17:45
→ karenbabe:嫌疑人之犯罪,則應推定其無罪的當然之理。以上淺見, 06/22 17:45
→ karenbabe:敬請酌參。又,歡迎樓上幾位大大今天來舌戰林永頌律師喔 06/22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