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ott2009:證人說汽車撞的,被告是騎機車,測謊沒過當作證據打擊 06/23 15:49
→ scott2009:感覺就是沒有直接證據排除被告涉案,所以「吞」下去吧!! 06/23 15:50
推 guanquan:不要亂罵恐龍法官比較好,不然可能三審也翻不了案.... 06/23 23:39
推 KuoJ:"很多證據都證明車禍當天許姓少年不在現場"~法官完全不信嗎? 06/23 23:41
→ KuoJ:另外.目擊者記下的車號是汽車吧?..被告無汽車.怎麼會找上他? 06/23 23:43
→ qpioi:媒體都斷章取意,要看判決書才知道法官如何立論 06/24 01:09
→ yuusnow:恩 詳細看了判決之後,我覺得媒體果然非常恐怖囧 06/24 01:21
→ yuusnow:首先,當時被害人有看到車號(是機車的)也就是被告的車號 06/24 01:21
→ yuusnow:另外有一名在場的路人也有看到這個車號,而汽車那個是另一 06/24 01:22
→ yuusnow:證人,他是說他看到車禍都會報案,距離他去做證時已過一段 06/24 01:23
→ yuusnow:時間,她報案很多件,約略記得這一件(指那個街口發生的) 06/24 01:24
→ yuusnow:好像是汽車擦撞機車,而其餘所謂不在場證據指的是他工作 06/24 01:25
→ yuusnow:的店長跟同事,這一群的證詞其實是前後矛盾的,先是說發生 06/24 01:26
→ yuusnow:那天被告的確是在店裡(但被告又提出訂購單證明他不在) 06/24 01:26
→ yuusnow:後來法官追問被告當天有無請假? 上班情況如何? 他們又說 06/24 01:27
→ yuusnow:過那麼久哪記得(那還記得當天被告的確是有上班? 還跟同事 06/24 01:28
→ yuusnow:出門跑業務?) 之後測謊被告也沒過,老實說我不覺得這判決 06/24 01:29
→ yuusnow:哪裡有恐龍囧 法官也的確提出他認為這些證據之所以不足採 06/24 01:30
→ yuusnow:的原因....但媒體斷章取義後就變得這法官超恐龍的咧~囧 06/24 01:30
推 guanquan:媒體不這樣亂報才奇怪,他們就是唯恐天下不亂 06/25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