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pravity:請個律師吧 有時候同樣的情況不同的表達方式就差很多 06/24 09:50
→ depravity:且常常一審說錯話就來不及了 06/24 09:50
推 ChrisBear:不一定民法1055規定以未成年子女利益為優先考量 06/24 10:25
→ ChrisBear:審判中通常會以社工意見為主 又母親如果工作正常 06/24 10:25
→ ChrisBear:且丈夫有家暴情形 幾乎有七八成都是媽媽拿到親權 06/24 10:26
→ qpioi:三個月大的小孩,個人認為法官會判由你繼續扶養 06/24 10:45
→ alawyer:三個月的小孩,不必然一定會判給媽媽,只是機會比較高些。 06/24 14:27
→ alawyer:若原po非要小孩不可,建議「事前」找律師研究,以便「創造 06/24 14:28
→ alawyer:」一些有利於己的狀態。 06/24 14:28
→ sindyevil:事前和律師討論看看 看看小孩子和你的部分可以怎樣爭取 06/24 15:05
→ sindyevil:需要那些資料和東西,或者可以了解就算非你扶養,你可以怎 06/24 15:06
→ sindyevil:必須先知道那些相關事項. 06/24 15:06
→ yuusnow:會有一項是雙方家庭能提供的支援,但這跟財力沒有正相關 06/24 15:19
→ yuusnow:父母有錢不代表願意支援小孩照顧孫子@@ 06/24 15:20
→ carolyt:餵母乳是好藉口 06/26 01:56
推 lovelyshu:我在下面有回文喔~ 06/27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