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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1E1D8wBi ] 作者: vincent1985 (濂川倉) 看板: Hate 標題: [黑特]學妹不要再來騷擾我了! 時間: Sat Jun 25 02:06:42 2011 我並不是當事人,以下的事情是聽由我「朋友們」敘述,再經由我整理而成 基本上可信度很高,因為我多少窺見事情的原貌! ========================事情要從我大三的時候說起==================== 三年前左右,約大三上的時候,我的好朋友兼同系的同學(在此就稱作小F)發起 了個社團。創辦社團誠然不易,所以先號召了幾名志同道合的學弟妹加入,成為中堅幹部 ,再向外擴張成長。理所當然地,小F受推舉成了社長,我只是在旁邊喊燒、喇滴賽的副 社長。 這些熟人當中,有位我們系上的學妹,擔任了社團的總務,這一切,成了惡夢的 開始。 社團剛成立之際,是我課業及工作最繁忙的時候,社內事務我只能多少關心一下 ,幫忙出點意見及製作一些文件,到了新學年的社團博覽會時,我第一次見到這個學妹, 在此姑且稱她小D。 起初一見到小D時,正好在博覽會上收新社員的社費,看她處理簡單的金額就有 些冒失,覺得有些不太放心,錢的事情可不能亂來,還好小F也察覺了這個問題,迅速地 將她移到別的職務上。(當然是比較不重要的) 社團活動的時候,我大多因為工作因素不能參加,但在少許的社團集會之中,我 開始發現小D異於常人之處。 1、我老是碰見小D頂著一頭爆炸頭,抱著厚厚的課本在校園晃來晃去。 〈你也許會說爆炸頭也沒什麼,也許是她個人的造型,但是那頂爆炸頭讓我感覺 像是實驗失敗的科學家。〉 2、明明就是同系的學妹,問了與她同班的學弟妹,卻沒有半個人跟她是熟識的 ,總是獨來獨往,課也愛上不上的。〈沒有上課那為什麼要抱著書......〉 3、會在半夜的時候打電話問小F一些雞毛蒜皮的問題〈只能說還好當時她沒有記 下我的電話〉 還有其他超過正常人邏輯範圍的言行舉止就族繁不及備載了! 最近,我跟小F以及當時社團的一位不同系的學妹〈在此稱她為小P,小P後來取代 小D成了總務。〉聚餐,她們正好提及了最近的慘況。 1、小D瘋狂打電話及傳簡訊騷擾小F。 2、小D在校園碰到小P,小P遠遠看見她,特地與她保持距離,但是她卻不放過小P ,向小P丟了身邊及地上所有能丟的東西,讓小P飽受驚嚇,路旁的人們迅速散開,男同學 甚至一副看到鬼一樣的態度,全部能閃則閃、能避就避,沒有人出來幫個忙。事後通知教 官,帶至教官室輔導,過程中小D不斷跟教官要小P課表及電話,幸好教官不理會。 3、小D在小F的無名上瘋狂留言,已經到了洗板的狀態,內容大多是「妳怎麼可以 這樣對我?妳害我已經沒有朋友了!妳又跑去跟教官告狀!」等類的文字,打給小F電話與 簡訊內容也是如此。 4.某次小P夜歸時,在路上遇見小D,當作無事經過卻被她尾隨回家,小P先繞去店 家內用餐,不料她卻在店家外等候(正常人會一直等人嗎?)直到小P出店門口後她仍舊一直 尾隨著,最後終於繞了一整大圈才甩開可怕的小D! 這些事情都已跟學校教官報備過,教官一開始還以為是感情糾葛,還很積極處理 ;後來發現肇事者是小D時,也只是說不過是學妹而已,妳有什麼好怕的?更令人生氣的是 ,教官在她們報告狀況前早已知道小D這號人物,卻只是要她們隱忍! 教官不行,那就向警察報案吧!在警局時,警察們一開始也像教官一樣,誤以為是 感情糾葛,相當積極在處理;一聽見是學妹,原本圍聚身旁的警察們一哄而散,只留下一 個還算好心〈也許是走不掉〉的警察大叔。 雖然報案處理了,但是警察也只是建議說將手機關機或停話,反正畢業之後小D也 沒辦法去找她們(小P與小F都不是本地人,小D也不知道她們的地址。) 6/22周三晚上約九點時,小D在東海別墅某巷子口遇見小F,她突然朝小F狂奔追趕 並將她推倒在地導致受傷。還說了一段相當詭異的話:「我說過我想要去買件衣服的,要 是讓我看到妳我就會打你,沒想到我就看到妳了,我沒有要搶妳錢包!(重點是她根本沒有 要買衣服,講話根本沒有邏輯!)」 因為小F的傷有些嚴重,腰、臀及手臂都有擦傷及大片的瘀青,去醫院檢查後左手 掌還有骨裂,由於她還要工作,沒辦法打石膏,醫生說這樣要起碼兩個月才會復原!報警 之後,警察要她去調閱監視錄影,要有證據才能提告她傷害罪,附近的店家好像怕沾腥似 的不願幫忙,只有一個店家的老闆願意幫她,昨天一個晚上都在看錄影的片段。 後記:小F在前陣子(好幾個月前)一直設法解決小D抓狂的狀態,打電話及傳簡訊約 她出來,想要當面說清楚並設法解決(其實小P與小F都沒做過對不起她的事!而且兩個人還 一直幫助小D!),卻總是沒有回覆;但是她卻每天打了不下十通的電話及傳了不下五則的 簡訊去騷擾小F。 我不知道這樣的狀況還要持續多久,也許等小P與小F都離開這個地方,事情就能 暫告一個段落,但是這只是消極地逃避問題,而且我相信以小D的精神狀態,不只她們兩 人受到騷擾,只是因為當事人的隱忍或者事情還沒傳到我們耳中! 如果可以的話,麻煩大家給個意見,如果要等到有證據才能行動的話,那我們到 底還要受多少的氣! 真的拜託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42.115
A11Star:好可怕的學妹... 06/25 02:10
kyoto31205:好恐怖QQ 06/25 02:13
kokus:去生活法律板問一問吧 要法庭解決,最好先學習一些法律知識 06/25 02:17
hodj:人帥真好~ 06/25 02:26
a52051vik:好恐怖 囧 小D是不是有什麼精神疾病啊? (認真 06/25 02:26
consonant:好恐怖 06/25 02:27
vincent1985:我不是當事人喔! 加害者與被害者都是女生 06/25 02:29
vincent1985:我只能猜測小D應該有些精神上的問題 06/25 02:30
vincent1985:請問生活法律板的英文版名是? 06/25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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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usnow:個人認為這並非法律問題= = 06/25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