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版上大家好 我是政大學生,因為政大多年以來都有一位學姊帶著狗在學校到處晃 常常有同學在貓空G版抱怨被咬被追,也有同學曾經提告,但後來和解 去年三月有同學在G版發文表明狗的問題,我因為曾經被追,本身對狗比較害怕 很情緒化的在文章後面推文, "死狗后,養狗為啥部帶回家養,雜碎" 然後在去年十一月收到教官通知,表示同校多名學生被這位學姊所告 因為學校一開始不肯給資料,所以開庭時間一延再延,下周是第一次開庭 中間嘗試想要和解,但是學姊開口一個人要兩三萬,實在付不出來, 目前已經有三位同學先開庭了,檢察官比較站在學生這邊,表明年輕人不懂事 要多給機會,但是這位學姊情緒上一直很激動,似乎不願意有和解的意願 想請問版上, 1.狗后是政大學生的共同有的認知,我能否說成代表未善盡養狗義務之人 並非指本人,還是其實無法避免,會被法官認為我是針對學姊本人所罵? 2.我在法庭上該做怎樣的表示,誠實地承認自己的錯誤,還是有什麼對自己 比較有利的表達方式? 3.如果被告成功,"緩刑或是簡易判決處刑" 請問良民證上會不會有紀錄? 對找工作上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麻煩了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17.82
depravity:"雜碎" 要怎麼解釋 ??? 06/26 15:20
emeraldisle:好像沒辦法... 06/26 15:28
greatest1006:辜狗一下「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書」,有相關條例 06/26 15:40
g243536:好奇良民證倒底有什麼做用?? 06/26 21:24
alawyer:良民證的用途:自己爽,或移民某些國家,或找某些工作時會 06/26 21:45
alawyer:用到。 06/26 21:45
h12421685:良民證的興起應該有關於日前我與菲律賓的政治動作 06/27 00:52
h12421685:因為菲將我犯人轉送左岸受審,我為表示抗議與不滿 06/27 00:53
h12421685:遂將菲籍勞工的審核困難增加,其中包含犯罪紀錄的調查 06/27 00:53
wolfsburg:誠實為上,而且就算判緩刑,民事還是也可能判賠,你真的 06/27 09:41
wolfsburg:知道錯了就把錢給一給,然後下次別這樣了。 06/27 09:42
wolfsburg:附註一下,兩三萬真的是很實惠的價格,證明你學姊沒有要 06/27 09:42
wolfsburg:坑你。 06/27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