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tmate:你的blog可讓不特定之第三人共見共聞就構成公然要件了 06/27 01:15
→ Ctmate:再加上你罵人 你就中獎了 06/27 01:15
→ Ctmate:你自己寫網頁也一樣 06/27 01:16
→ qpioi:這是觀念問題,就跟那位批評牛肉麵店一樣 06/27 04:18
→ wolfsburg:加密被破解當然不該當公然侮辱,因為你自始無公然為之 06/27 09:35
→ enterpirse:部落格比喻成家裡是不適當的,因為家裡是私人空間,但 06/27 11:42
→ enterpirse:部落格不是,只要你的資訊是可以提供不特定人士觀看的 06/27 11:42
→ enterpirse:資訊,都能構成公然侮辱,另外自了用回文的好了 06/27 11:43
推 aova:整個網站有加密碼的部落格可以比喻成家裡OK 06/27 15:52
→ aova:但沒有加密碼的部落格只能等於開放空間 06/27 15:53
→ ericantion:如果是密碼為123提示為易而散這種故意讓人猜的中的呢? 06/27 15:57
→ afflect:如果用一些技巧呢 就像樓上這樣類似的 06/27 16:11
→ afflect:EX 我昨天下午睡覺時做了一個夢 夢裡的人事物都好巧 06/27 16:11
→ afflect:夢到我去 台北中X路2段XX號OXO牛肉麵 超難吃 又有蟑螂 06/27 16:12
→ afflect:但是 看文章的人都知道 做夢是幌子 講的是真的 06/27 16:13
→ enterpirse:就要法官相信那是作夢才行了 06/27 23:07
→ afflect:...那台灣鬼島就一定慘了阿能 反駁說 你如何證明我不是做 06/28 01:15
→ afflect:夢呢.... 06/28 01:15
→ afflect:台灣-- 不能證明自己無罪=有罪 06/28 01:15
→ afflect:美國--不能證明你有罪=無罪 06/28 01:16
推 AndrewPublic:A大:其實美國也不都是那麼美好...... 06/28 02:58
→ wolfsburg:顯而易見的加密方式不能算加密方式,而若看文章的人都知 06/28 04:13
→ wolfsburg:道是什麼意思的話,那自然仍該當妨害名譽罪章。 06/28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