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I32 (BRI)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租賃合約的問題
時間Mon Jun 27 16:45:10 2011
有相關問題想請教版友
原本要在7/3入住該房,
於6/22簽約,先繳交給房東a.七月份的租金
b.兩個月的押金
但由於個人因素,在6/25告知房東無法入住
那想請問版友們
在我繳交a b兩部分的金額上
於法可拿回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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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32.109
→ yuusnow:B不能拿回 你已違約 A可以拿回 06/27 18:25
→ sindyevil:看契約,看看是否還有違約金條款,不然一般是B作為違約金 06/27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