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nixw (處在人群中的孤獨)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債務人名下財產被凍結聲討方式
時間Wed Jun 29 13:50:38 2011
是這樣的,小弟和前公司有些勞資糾紛。
對方積欠兩個月左右的薪資,後來走上勞資協調。
前公司允諾開立兩張本票支付兩個月薪資和資遣費(分別在5月和6月底兌現)
因為對方十分爽快的答應與小弟所了解的小氣形象不符
總覺得對方應該會跳票...
今天在電話中得知,果不其然跳票了。
對方因為逃漏稅以致名下的財產被國稅局扣押了。
一副"你只能乖乖等我把這件事解決,但我也不知道要處理多久"的態度。
想請問大家:小弟目前是走本票裁定→強制執行的方法是最保險的嗎?
還是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式?
p.s.對方有暗示我去申請本票裁定,會有一定的機會,我會沒辦法拿到錢。
對方說本票裁定後要等逃漏稅那邊的事情解決才會撥款給我。
如果國稅局把她名下的財產扣光了,那就沒有錢支付欠我的那部分。
又如果我申請了本票裁定的期間,要是他手頭上有了錢,就不會選擇支付給我。
他說會以本票裁定的方式去解決,怕他支付現金後,我又走本票裁定再敲他一筆。
小弟想聽聽有經驗的前輩意見,再考慮要如何去處理。感謝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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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3.250
→ wolfsburg:本票裁定後就是走強制執行,至於清償後又申請裁定,這是 06/29 13:53
→ wolfsburg:詐術取財的行為。 06/29 13:53
→ wolfsburg:另外這種案件要視個案情形才能訂出最好的解決辦法,而這 06/29 13:55
→ wolfsburg:不是在網路上問問就能得到解決的,找律師吧。 06/29 13:55
→ fenixw:嗯嗯,本人當然不會在清償後又去申請本票裁定啦... 06/29 23:39
→ fenixw:謝謝wolfsburg的說明 06/29 23:39
→ depravity:妳找也是排在國稅後面若她一直不持有帳面資產也沒轍= = 06/30 14:26
→ depravity:要國稅局拿剩的才是妳搞不好還有別人來分 = = 06/30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