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父親已經在某一家五金工業擔任司機(我有去經濟部查他的公司登記,沒有查到,所
以我猜他應該沒有登記為公司)已經滿15年,且我父親已經55歲以上,已是可以申請退休之
資格,但我有問題的是:
1在我父親服務的十幾年間,他公司的名稱一直換過,據我父親的意思應該是有二、三個公
司,其中幾個應該是用老闆的配偶做人頭,我猜想他應該是為了減少稅捐,但如此是否會
因此影響我父親的退休金(我父親是選擇舊制)
2舊制是必須服務於同一事業才有退休金請求權,但同一事業的認定究竟是形式還是實質
認定,因為形式上可能有換過數個公司,但實質上的老闆是同一人,是否可請領退休金?
(而且我詢問過父親,他說他在工作的過程中並沒有簽任何文書過,除了當初選擇舊制時
有勾選表單外,都沒有簽過任何類似新的勞動契約)
3另外,如果未來有可能鬧上法院,那在現在父親還在職中是否需做任何收集證據之工作
?或例如假借一些事由,向公司會計請領某些相關資料?
因為我父親幾乎所有的青春都付出在這家公司,擔任公司貨車司機的工作,而在最近因老
闆對於員工的態度越來越惡劣,常常罵公司員工,讓父親有點灰心,所以想要離開公司,
且家裡經濟狀況也不是太好,所以希望大家能幫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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