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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日前包包失竊 在版上發問得到很多解答 實在非常感謝 -- 現在的狀況是 偷我包包人的身份已經查出來了 是慣竊 然後已經對他提出告訴了 但感覺上應該傳喚不到他... 據警方說法是要等傳喚三次之後法院在傳喚三次才會通緝 那我想請問這中間大概會歷時多久呢? 因為我九月可能就要入伍了 希望能在這之前把這件事情結束掉 另外 求償金額的部分是由法官來決定嗎 那決定的依據又是?? (失竊物總價? 竊賊家庭狀況?) 不好意思 有勞大家解答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24.25
Ctmate:求償是你自己要提刑附民 07/01 20:09
depravity:應該是入伍比較快 = = 07/01 20:38
japs:不好意思 請問提刑附民 是甚麼意思啊 ! 07/01 22:16
japs:我也覺得入伍比較快@@ 07/01 22:17
Rhadamanthuz:小聲說 如果入伍後收到傳票 可以請公假呦~ 07/01 22:21
wolfsburg:就附帶民事賠償 07/01 23:59
guanquan:如果菜兵的時候就常常請公假出去,不知道會不會黑掉.... 07/02 00:28
depravity:技測時要請公假應該會 多一個分母 XD 07/02 00:48
guanquan:我以前重感冒咳到快死掉都不能出去轉診!唉超坎的.... 07/02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