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may:還有牽涉到求償部分,後續傷勢追蹤一定要去當初的醫院嗎?? 07/02 21:38
想請教大家一些問題
今天7/2 在烏日附近
我騎機車在正常的車道行駛......剛過一個綠燈
前方有個小孩子逆向行駛在機車道中間
因為閃避不及 他擦撞上我機車的左方
而我因為要閃他 緊急偏向了右前方 撞到路邊停放的機車
雙方傷勢不重
小孩子左手稍微有扭傷的傾向 和腳部擦傷
我則是腰部及小腿撞擊 照過X光 無大礙 但需要繼續追蹤
我騎的機車是我男友的 打去產險公司問過了
只有強制險 只能理賠對方的醫藥費
還有小孩的阿嬤在醫院一再地跟我說.....小孩有多可憐不懂事
感覺希望我不要追究
可是機車的部分 機車行估價要1萬-2萬才能修復
我想問的是....
第一..在肇事責任劃分上....是誰的錯??
第二..因為我只有強制險 無法理賠因閃避而撞上的機車(第三者)
未來如果車主向我索賠...我有權力要小孩子的爸媽爭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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