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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 我們家住的社區已經有20年左右 當初蓋屋的建商和地主是好朋友 合力落成這個社區 建商和大家一起住在社區裡 地主則住在較遠處 後來兩人吵架 糾紛不斷 戰火越擴越大 最近地主說 社區的小巷子有一半是他的私有土地 當初並未出售 但長期以來住戶都在使用 包括走路~停車~ 所以他控告了社區每一個住戶不當得利 我們家也收到了法院通知 聽說這樣子原告(地主)是不可能敗訴的 想請問大家意見如何? 整理雙方立場如下: 甲.地主 1.該部份地是私有未出售 2.蒐證拍到有住戶停放車輛 3.二十年來住戶並未額外付使用費或租金 乙.住戶 1.從購屋至今日,地主從未主張土地所有權 也一直都知道民眾在使用 2.住戶在購屋時不知道有一半的巷子是私人的 近幾年才知道 3.雙方並未就這土地訂過租約 所以也無法直接按照地主要求的價格給錢 4.對該地各住戶使用程度不一 是否需付出一樣的不當得利賠償 整理後可看出,的確是地主方的證據和立場較有利 不過還是來問問看大家的意見 我對於這件事有沒有其他可能的想法很感興趣 不過對土地法規不熟... 寫得有點長,感謝大家耐心看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68.43
alawyer:請所有被告的住戶,合請律師協助處理。 07/04 12:01
wolfsburg:地主無使用計畫,自無若何損失可言,難稱有不當得利。 07/04 12:04
phantomli:樓上似乎忘了: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07/05 15:25
phantomli:若是袋地,至少也有償金~ 07/05 15:26
wolfsburg:樓上所言甚 07/05 20:48
wahum:感謝樓上幾位的意見與關心:) 目前建商為被告代表,聽說他請 07/05 21:29
wahum:的律師表示有可能不用賠 但詳細情況我就不清楚了 07/05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