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um (檸檬)
看板LAW
標題[請益] 使用私人土地不當得利在20年後提出求償的問題
時間Mon Jul 4 11:44:59 2011
大家好
我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
我們家住的社區已經有20年左右
當初蓋屋的建商和地主是好朋友
合力落成這個社區
建商和大家一起住在社區裡 地主則住在較遠處
後來兩人吵架 糾紛不斷
戰火越擴越大
最近地主說 社區的小巷子有一半是他的私有土地
當初並未出售
但長期以來住戶都在使用
包括走路~停車~
所以他控告了社區每一個住戶不當得利
我們家也收到了法院通知
聽說這樣子原告(地主)是不可能敗訴的
想請問大家意見如何?
整理雙方立場如下:
甲.地主
1.該部份地是私有未出售
2.蒐證拍到有住戶停放車輛
3.二十年來住戶並未額外付使用費或租金
乙.住戶
1.從購屋至今日,地主從未主張土地所有權
也一直都知道民眾在使用
2.住戶在購屋時不知道有一半的巷子是私人的
近幾年才知道
3.雙方並未就這土地訂過租約
所以也無法直接按照地主要求的價格給錢
4.對該地各住戶使用程度不一
是否需付出一樣的不當得利賠償
整理後可看出,的確是地主方的證據和立場較有利
不過還是來問問看大家的意見
我對於這件事有沒有其他可能的想法很感興趣
不過對土地法規不熟...
寫得有點長,感謝大家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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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68.43
→ alawyer:請所有被告的住戶,合請律師協助處理。 07/04 12:01
→ wolfsburg:地主無使用計畫,自無若何損失可言,難稱有不當得利。 07/04 12:04
→ phantomli:樓上似乎忘了: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07/05 15:25
→ phantomli:若是袋地,至少也有償金~ 07/05 15:26
→ wolfsburg:樓上所言甚 07/05 20:48
→ wahum:感謝樓上幾位的意見與關心:) 目前建商為被告代表,聽說他請 07/05 21:29
→ wahum:的律師表示有可能不用賠 但詳細情況我就不清楚了 07/05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