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awyer:請與公司的法律顧問研究,避免有涉嫌強制之疑慮。如公司無 07/04 16:32
→ alawyer:法律顧問,則建議找律師擔任之。 07/04 16:32
→ jas2902:感謝~ 07/04 18:06
→ kaky:1,2,3 哪一項有涉嫌強制啊? 07/04 22:04
推 belmontc:存證信函限期返還不當得利哪來的強制...一樓在講啥=A=? 07/05 05:46
→ alawyer:有不少相似案件在"請"違法員工簽類似文件時,因手段比較" 07/05 12:17
→ alawyer:強勢",因而被員工反告強制的案例。原po不找律師協助而要 07/05 12:18
→ alawyer:自己處理,經驗上就有可能被反告,故有提醒原po需注意。 07/05 12:18
→ alawyer:當然,如果樓上b大和k大能保證原po在操作上不會踩過線,就 07/05 12:24
→ alawyer:請當我是廢推問。 07/05 12:24
→ phantomli:a大考慮之點甚為正確,實際操作上,不黯法律之人難免會 07/05 15:18
→ phantomli:踩過界,用動了不當手段去行使原本合法的權利(良民版的 07/05 15:19
→ phantomli:討債手法),要是公司因而被告,不是反被倒打一耙~ 07/05 15:20
→ jas2902:看來還是找法律顧問比較妥當一點... 07/05 16:39
→ qpioi:這種案子也說請律師~~~那法律板直接開價碼好了 07/06 10:30
→ phantomli:樓上是沒看過公司跟員工討錢搞到老闆被告強制罪的~ 07/06 10:35
→ phantomli:找不找律師由PO決定,只是就所見所聞提醒注意而已。 07/06 10:37
→ qpioi:進版畫面 => 歡迎你把疑難雜症提出來,讓法律人助你一臂之力 07/06 11:33
→ qpioi:推文如果只是會建議找律師,只會可惜了這個版而已 07/06 11:34
→ qpioi:沒想筆戰,找律師當然對原PO是最好,我也認同 (真的!) 07/06 11:36
→ phantomli:q大有點在雞同鴨講,事情要分輕重給建議。 07/06 11:36
→ phantomli:多一分提醒注意,也是希望原PO能多一分保障!如此而已。 07/06 11:37
→ qpioi:可以同意你所言多一份保障 07/06 11:39
→ phantomli:彼此彼此,我懂你的用意~^^ 07/06 11:43
→ alawyer:我倒是建議板上直接貼法律扶助基金會的網址。 07/06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