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antomli:「退休俸」這東西不熟,牽涉到特別法,沒有研究。但其實 07/06 08:25
→ phantomli:你的想法沒錯,拋棄繼承是無法說我哪些不要,哪些要的, 07/06 08:26
→ phantomli:而且也不是他們自己說了算,要向法院辦理。但如你所言, 07/06 08:26
→ phantomli:學妹的父親若確無負債,就不用管她兄弟姊妹亂來~只要確 07/06 08:28
→ phantomli:定學妹的媽媽是可以合法單獨領取那半俸就好了(這可能要 07/06 08:28
→ phantomli:跟退輔會之類的單位聯絡詢問,抱歉,這塊我真的不熟~) 07/06 08:29
→ phantomli:如果他們真的有辦拋棄那最好,對於財產就沒有什麼可以主 07/06 08:31
→ phantomli:張的。但我比較擔心你學妹父親有連她都不知道的負債(不 07/06 08:31
→ phantomli:然那些哥哥姊姊幹嘛要拋棄?)保險起見,去辦限定繼承。 07/06 08:32
推 ingemisco:想請教,目前法定繼承方式以是限定繼承,那還需要特別去 07/06 09:32
→ ingemisco:瓣嗎?? 07/06 09:32
→ phantomli:主要是讓你叫學妹在時間內(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跟 07/06 10:18
→ phantomli: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對於遺產清冊不要有隱匿遺產、虛偽記 07/06 10:19
→ phantomli:載或交付遺贈、清償債務這類的行為。 07/06 10:20
→ yuusnow:我記得沒錯的話 退休俸的半俸,未亡配偶只能領到死亡或 07/06 12:48
→ yuusnow:再婚(就是領到學妹的母親死亡或再婚),子女只能領到成年 07/06 12:48
→ yuusnow:而退休俸並不屬於遺產,那是國家照顧榮譽國民的遺眷與 07/06 12:49
→ yuusnow:未成年子女,所以1.拋棄繼承本來就不能只拋棄哪部份 07/06 12:50
→ yuusnow:2.拋棄繼承須向被繼承人所在地法院辦理(請學妹到法院的 07/06 12:51
→ yuusnow:訴訟輔導科,用他爸爸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查詢拋棄繼承案) 07/06 12:51
→ yuusnow:3.退休俸不屬於遺產 4.兄姐本就無權領取 07/06 12:52
謝謝幫忙回答的人~
學妹自己也是到處問,但沒有一個人可以給確切的答案..
但是多數比較偏向不能繼承這邊,
不過事實上那筆錢已經被那群兄姊轉成現金瓜分掉了,
所以如果他們真的不能領取可能又會演變成侵占的問題?
大家的意見我會轉告學妹的:)
※ 編輯: kickyjump 來自: 140.114.112.172 (07/08 08:49)
→ yuusnow:你是說一次領的半俸被兄姊領走!? 07/08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