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gf (花中人)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關於勞資不合理契約合法嗎???
時間Sun Jul 10 10:56:36 2011
我們當然慌阿
法律哪條我們也不熟 還是第一次被人告
嚇都嚇死了
再請教一點
到時開的和解庭 會有律師在場嗎?
還是只是單純提供場地讓雙方有合解的機會而已?
因為就我們的立場
當然是希望在和解庭就可以把事情一筆勾消
再拖到真的上法院 那我們新工作都不用做了
再說我們不想告人 但也不想賠錢了事
畢竟這樣互告拖下去要花的錢 都不只5萬多了
如果和解庭有公正律師
可以替我們讓對方明白了解他的契約是無效的
這樣才有和解的機會
不然就我們那天私底下去找對方的經驗看來
他們根本就是吃定我們 在沒有法律的保障下一定不肯無條件和解
可以再讓我們多了解一點關於和解庭的事嗎
讓我們有點心理準備 謝謝!!!!
※ 引述《ssgf (花中人)》之銘言:
: 最近遇到的麻煩請版上大師幫忙一下
: 我朋友剛出社會工作從事銷售業
: 但在進公司時簽了一張契約
: 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工作"滿兩年"才可以離職
: 但是對員工而言卻無任何"可預期性的利益"
: 一般來說這樣的契約
: 最起碼公司會要出一筆錢栽培你(受訓之類的~~)
: 或者是保障薪資多少以上或職位
: 能和"兩年賣身契"在平等條件下的互惠條件才算合理
: 但這間公司啥都沒有給...想工作就得簽兩年
: 每月薪資平均才24000左右(偶而領到將金也不到3萬)
: 最基本員工且每日工時超過10小時,月休也才5天
: 怎麼想怎麼不合理
: 現在我朋友那時沒考慮清楚簽下去
: 做10個月就做不下去了(身心俱疲..於上月已離職)
: 但公司那邊就告我們違約(月底要開調解庭了)
: 我們該怎麼辦??????
: 前幾天有去勞工局問過律師
: 律師是說他這契約不合理所以無效不成立(就算我們違約也沒差~)
: 所以就算被公司告也不用怕
: 但我們私底下去找老闆要和解..他完全不鳥我們
: 所以我們還是很慌
: 請問到底有哪一條法律可以保障我們的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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