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bby33 (☆哈比甜心★)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請問這樣是無解嗎?(有點長,但請救救我)
時間Mon Jul 11 18:41:40 2011
因為我們本來不知道為什麼被檢舉
後來是到了環保局去看法規,有陳情管道中的留言板
無意中看到了檢舉人寫的文章,所以裡面就有我貼的內容。
我只刪除了我家地址。當然如果大家有疑問都還可以上環保局網站
陳情管道中留言板,2009年4/18的文章即可。
今年都2011年了,09時他都檢舉12次以上了,到現在大家可以想像
‘
那種一直被煩的感覺嗎?每天起床你是要工作賺錢還是擔心又要被檢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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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15.236.216
推 RobertAlexy:找律師處理 07/11 18:47
噓 depravity:不違規就沒事 07/11 22:09
推 DaveLu:他已經檢查合格,哪來違規? 07/11 23:53
→ DaveLu:否則就叫立委修法降到60分貝 07/11 23:54
→ qpioi:坦言之!法律解決不了你的問題,因為這是民主社會 07/12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