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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irimaru73:受害者家屬替殺人犯求情也不是很少見的事情 07/04 10:14 : → kirimaru73:而且雖然說社會觀感 跟你無關的人死了也不會太過在意吧 07/04 10:15 : → kirimaru73:另外如果只是送錢給家屬 那也可當作是表達誠意和悔意 07/04 10:16 : → kirimaru73:雙方要這樣達成協議 外人其實也沒什麼插手的空間 07/04 10:16 : → yuusnow:既然應該在乎的人都願意原諒(不管是何原因) 那法官適量 07/04 10:42 : → yuusnow:減刑沒什麼不對的 我對那些被殺的人也沒感想阿= = 07/04 10:44 : 推 JackeyChen:所以說,不要陷入理盲又濫情的思維了(我沒在指某板) 07/04 10:51 : → JackeyChen:除了前面幾樓板友的意見外,反過來思考,如果一個願跟 07/04 10:52 : → JackeyChen:被害人家屬和解並表達歉意的被告,與一個莫不在乎、豪 07/04 10:53 : → JackeyChen:無悔意的被告,兩個若都要判死刑,請問以後還有傻瓜要 07/04 10:53 : → JackeyChen:和解或賠償被害人家屬嗎? 07/04 10:54 我大概懂各位的意思 可是我又想到 如果法官不管被害家屬是否有原諒 照樣判重刑(如死刑) 對整個社會的類似犯罪的嚇阻力是否會更大一些呢? 有了防範潛在犯罪發生的作用 假設我今天是個長像俊俏的富家子弟 我有機會去誘拐少女 並基於某些原因侵害並殺害她 如果在做之前有想到一點點後果的話 我可能會想 第一 可能不會被抓到 第二 就算被抓也有可能證據不足而逃過 第三 就算罪名成立我也不一定是死刑 因為以往都有嫌犯表示悔意就逃過一死 而且金錢也能產生很大的作用 所以在我的印象中社會對類似的犯罪是寬鬆的 我可能心一橫 就幹了 但如果有那麼一瞬間想到 幹了之後十之八九會被槍弊 搞不好就會因此住手了 這是我腦補之後的淺見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69.28
ocean11:真正犯人的想法跟你差很多的 07/11 23:31
whalekame:你真的幹下去的時候應該不會想那麼多 07/11 23:49
kirimaru73:殺人的最常見原因 → 「下手不知輕重」 07/12 00:11
guanquan:最輕十年有期徒刑哪有寬鬆?你可以去監獄參觀看看,就知道 07/12 00:13
guanquan:那裡面是多可怕的環境。 07/12 00:14
guanquan:一間牢房塞20個以上,睡覺的時候都疊在一起,夏天沒冷氣 07/12 00:14
guanquan:菜鳥連電風扇都不能有。體制外的欺凌就不用講了.... 07/12 00:15
JackeyChen:因為都是你的想像 所以也沒有什麼法學的討論意義 07/12 09:37
我的重點是 法官在裁量的時候 是能夠達到撫慰被害人家屬的目的即可? 或是以能夠嚇阻未來的潛在犯罪以維護整個社會秩序為目標呢? 說是我的想像也好 但我也是有犯罪潛力的人 只是換個角度來思考法官判決對社會秩序的影響 ※ 編輯: hariseb 來自: 111.249.169.28 (07/12 10:55)
qpioi:問題不就是 "實務,學理,犯罪學,心理學"..各持己見,彼消我長 07/12 11:16
JackeyChen:誠如guanquan板友推文,殺人罪的法定刑度 10年以上、無 07/12 11:31
JackeyChen:期跟死刑共3種。司法者決定何種刑度還須參考刑法57條所 07/12 11:33
JackeyChen:列的各種基準。也就是說"以唯一死刑作為赫阻殺人犯罪的 07/12 11:36
JackeyChen:手段" 這種思維並不被立法者所接受。正面回答你的問題 07/12 11:37
JackeyChen:,如果行為人能夠透過補償被害者家屬而獲得一絲絲刑罰 07/12 11:38
JackeyChen:上恩典的機會,司法者也同意作出裁判,這樣對社會不也 07/12 11:39
JackeyChen:是一種教化意義嗎? 07/12 11:39
JackeyChen:最後我再補充一句,不是每個司法者都有小叮噹的誠實豆 07/12 11:39
JackeyChen:沙包可以讓被告說出內心的話..(這種測謊也測不出來的) 07/12 11:40
謝謝JackeyChen大的回覆 我也不是認為殺人犯就要判唯一死刑 畢竟不同的殺人案件情況都不一樣 不能一概而論 但對於以極兇殘的手段殺害無辜者且罪證確鑿的殺人犯 只因為他家還有錢可以賠就免死 那如果有悔意卻沒錢呢 那不就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所以我對你說的教化意義持保留態度 因為換個角度看 也不過是一種司法交易 當然 我們不可能完全知道一個人的內心在想什麼 說出口也只是儘供參考 最重要的是看犯罪事實 之後的懺悔或原諒 那是當事人之間的事 司法者身為國家機器更應該著重的是整體社會秩序的維護 執行公權力達到警惕效果 教化的工作就交給宗教團體吧 個人淺見 ※ 編輯: hariseb 來自: 111.249.169.28 (07/12 13:39)
sindyevil:一般來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不適用與家屬和解這點,是否教 07/12 15:05
sindyevil:化民眾,嚇阻犯罪發生,以達維持社會秩序之目的,都只是國 07/12 15:07
sindyevil:家施以刑罰權的目的之一而已,並非唯一. 話說交給宗教團 07/12 15:08
sindyevil:體為教化,以個人淺見也不是絕對的好事. 07/12 15:08
RobertAlexy:因為原po以為只有死刑才有嚇阻效果 07/12 16:54
kirimaru73:如果分成死刑(槍決) 死刑(斬首) 死刑(車裂) 死刑(凌遲) 07/12 17:58
kirimaru73:那確實也會有不同等級的嚇阻效果 只是現代沒人敢用而已 07/12 17:58
kirimaru73:在"人道考量"下 死刑就是最重 所以會有比例原則的問題 07/12 17:59
sneak: 你真的幹下去的時候應該 https://noxiv.com 08/12 22:13
sneak: 殺人的最常見原因 → https://daxiv.com 09/15 05:29
sneak: 家施以刑罰權的目的之一 https://daxiv.com 09/15 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