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love56:你說的對 房東侵入房客房間會構成306 07/14 00:02
→ ChrisBear:並非出租人進入租賃物就該當306 應端視有無正當事由 07/14 00:07
→ mimily0504:你女友的租約租賃範圍是應該是雅房或套房一間吧? 07/14 00:28
→ mimily0504:而房東還有兩間未出租,你的使用權說法,房東仍有使用 07/14 00:29
→ mimily0504:的權力 07/14 00:29
→ phantomli:如果"打掃"可以構成正當事由,公共空間那邊就失守了~ 07/14 00:53
→ alawyer:個人認為,房客應無權要求房東不得進入公共空間。 07/14 01:20
→ qpioi:須端看契約裡的使用範圍,是僅租一間?還是共租一層? 07/14 09:25
→ qpioi:房客租一間之範圍,公共空間則屬於房東清潔維修區域 07/14 09:28
推 depravity:沒全租出去 房東就一定還有權益啊 = = 07/14 09:29
→ depravity:難不成非得要房東左手租給右手才可以 XD 07/14 09:29
→ bisconect:非常感謝大家的回應!! 07/14 13:01
→ bisconect:她的房屋契約的「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欄位上寫的 07/14 13:02
→ bisconect:地址結尾是像「x號x樓」這樣的形式,沒有指明只租一個房 07/14 13:03
→ bisconect:間,請問這樣是否表示租的範圍是整個樓層,也就是包含房 07/14 13:03
→ bisconect:間與公共區域? 我沒有見過其他房客的契約書,不曉得他們 07/14 13:04
→ bisconect:的契約上怎麼寫使用範圍。但猜測應該與我女友相同。請問 07/14 13:04
→ bisconect:如果每個房客的契約中都是如此寫使用範圍,是否表示公共 07/14 13:05
→ bisconect:區域的使用權為所有房客共有,而房東沒有使用權? 如果有 07/14 13:06
→ bisconect:其中一位房客的契約上寫的使用範圍有標明只租一個房間, 07/14 13:07
→ bisconect:請問狀況是否有異? 07/14 13:07
→ bisconect:如果各位高手願意回應的話十分感謝!! 07/14 13:08
→ depravity:假設如此 房東把沒租出去的租一間給自己做樣子就好了 XD 07/14 13:08
→ mimily0504:民法 第98條 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 07/14 16:49
→ mimily0504: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 07/14 16:50
→ mimily0504:一般租賃契約會載明房子所在地和『使用範圍』,如果女 07/14 16:51
→ mimily0504:友承租的是整層,房東無權進入。如果是分租的,公共空 07/14 16:52
→ mimily0504:間自然不在你女友個人的租賃範圍內,何況還有兩間未租 07/14 16:52
→ mimily0504:再者使用權,房東入內清掃查看擁有所有權的房子,和『 07/14 16:54
→ mimily0504:使用』公共空間應該有不同吧? 07/14 16:54
→ bisconect:原來如此! 謝謝兩位解惑! depravity說的我還真沒想到XD 07/14 18:17
→ bisconect:所以我女友確定擁有的權力大概只有:「不准他人擅入房間 07/14 18:25
→ bisconect:」,還有「拒絕簽約允諾每次出門時都會鎖上房間門」嗎? 07/14 18:27
→ bisconect:補充說明一下,我女友租的並非套房! 07/14 21:32
→ bisconect:那個公寓單位(這個單位到底該怎麼稱呼?講樓層好像也怪) 07/14 21:33
→ bisconect:中每個房間裡都沒有陽台與廁所,也就是說,租用房間的房 07/14 21:34
→ bisconect:客如果要在那裡生活勢必得常常在公共區域(客廳、陽台、 07/14 21:35
→ bisconect:廁所)中活動! 這不就表示租賃契約中應該隱含著房客有公 07/14 21:36
→ bisconect:共區域的使用權嗎? 如果租賃範圍只限於房間內,那房客要 07/14 21:37
→ bisconect:住在那裡時要怎麼上廁所、洗衣服、晾衣服? 07/14 21:38
→ bisconect:所以我覺得契約上所寫的使用範圍:「...x號x樓」, 在民 07/14 21:40
→ bisconect:法98條中所說的「當事人之真意」肯定是把它理解為整個樓 07/14 21:42
→ bisconect:層吧! 07/14 21:42
→ bisconect:請問我以上的猜想正確嗎? 07/14 21:43
→ bisconect:倘若如此,請問我們可以根據契約聲稱我們承租的範圍是整 07/14 21:45
→ bisconect:個樓層,而房東無權擅入嗎? 07/14 21:46
→ sindyevil:參考下,社會秩序維護法 83 I (1),如果你擔心可以在爭議 07/14 21:47
→ sindyevil:性地點,以不妨礙他私人隱私下裝設相關電子設備蒐證. 07/14 21:47
→ sindyevil:如果,房東那裡偷窺的時候有使用望遠鏡等設備(眼鏡不算) 07/14 21:48
→ sindyevil:,可能就改參考刑法315-1 I (1). 07/14 21:49
→ bisconect:哈哈,房東母子沒有過份到蓄意騷擾我女友啦!XD 07/14 21:56
→ bisconect:只是房東的兒子之前為了裝設網路線,有幾次未經告知就突 07/14 21:58
→ bisconect:然出現在房屋內,嚇到我女友。 07/14 21:58
→ bisconect:有次他兒子有事先告知下午時會有人進入房間內裝設網路。 07/14 22:02
→ bisconect:我女友下午不在,沒想到晚上一回屋內赫然見到房東兒子在 07/14 22:03
→ bisconect:她房間裡拿貓的碗逗貓!我女友問說怎麼裝網路裝到這麼晚? 07/14 22:06
→ bisconect:房東兒子說不知道為什麼網路一直通不了,他試了很久。 07/14 22:07
→ bisconect:言談中還有提及我女友的電腦 OS 是 WinXP ,可見他還有 07/14 22:08
→ bisconect:偷開我女友的電腦! 07/14 22:08
→ bisconect:他三番兩次在客廳遇見我女友時抱怨我女友出門時房間沒鎖 07/14 22:10
→ bisconect:,我女友覺得他是想避免自己私闖房間的嫌疑,所以後來忍 07/14 22:12
→ bisconect:不住回說「問題在於你根本就不該進入這個屋子吧!」 07/14 22:13
→ bisconect:房東兒子於是惱羞成怒,找房東來要求我女友簽約保證每次 07/14 22:14
→ bisconect:出門時都要把房間門上鎖。衝突就是這樣發生的...... 07/14 22:15
→ bisconect:結果後來發現房東母子這麼在意我女友出門沒上鎖的原因其 07/14 22:18
→ bisconect:實是因為房間內有房東提供的電視,我女友就把電視還給房 07/14 22:19
→ bisconect:東。房東就不再強求我女友要鎖房間門了。 但是房東兒子 07/14 22:23
→ bisconect:在意的似乎不只這個,他不爽的是吵輸我女友,他只是想爭 07/14 22:26
→ bisconect:個輸贏而已,所以當時才惱羞成怒到甚至找了警察來。 07/14 22:27
→ bisconect:那麼...請問有沒有高手願意回應我上面關於民法第98條的 07/14 22:30
→ bisconect:疑問呢? 如果願意回答的話十分感謝!! 07/14 22:30
→ mimily0504:你女友租的叫『雅房』和同層的房客『共用』衛浴及陽台 07/14 23:31
→ mimily0504:單講民法98條,如果該層都租給你女友,那你女友擁有該 07/14 23:32
→ mimily0504:層全部的使用權,那另一名房客的合約不就是一屋兩租? 07/14 23:33
→ mimily0504:"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你女友不會認為他有其他三個房間的 07/14 23:34
→ mimily0504:使用權吧?如果還可以舉證當地租金和招租廣告,應該很 07/14 23:34
→ mimily0504:明顯你女友是承租一『室』,而非一層 07/14 23:35
→ phantomli:我有不同看法~如果承租的是「雅房」、「套房」這類的房 07/15 08:21
→ phantomli:子,在「自己的房間」擁有「專屬使用權」沒有疑義,在「 07/15 08:22
→ phantomli:陽台、客廳、廚房、衛浴」這類的公共空間,擁有「共同使 07/15 08:22
→ phantomli:用權」。刑法306條,在專屬使用權的部分,可以排除自己 07/15 08:23
→ phantomli:「同意進入以外」之人的進入,但在共同使用權這邊,只能 07/15 08:24
→ phantomli:排除「共同使用人同意以外」之人的進入。簡單講,室友帶 07/15 08:25
→ phantomli:朋友回來待在客廳,該朋友是不構成306的。在租雅房、套 07/15 08:26
→ phantomli:房的時候,看屋時通常房東會介紹環境:陽台、客廳、廚房 07/15 08:26
→ phantomli:、衛浴,而這些也會是房客決定是否簽約的考量,事實上為 07/15 08:27
→ phantomli:契約內容,租約雖未明訂,但現實生活中無法單獨排除這些 07/15 08:28
→ phantomli:設施的使用,這樣比較符合民法98條探求當事人真意去解釋 07/15 08:29
→ phantomli:契約。所以原PO說:其女友(承租人)的租賃範圍包含「整 07/15 08:29
→ phantomli:間屋子」其實不算錯,只是不嚴謹,精確說應該是「整間屋 07/15 08:30
→ phantomli:子扣掉其他房客的專屬使用空間」,在這範圍內房客都有刑 07/15 08:31
→ phantomli:306條的適用,只是在公共空間,要「全部房客」都未允許 07/15 08:32
→ phantomli:才會讓對方(例如房東)無進入之權。 07/15 08:32
→ phantomli:另外建議原PO:房間是居住的堡壘,與其想要用法律規定去 07/15 08:37
→ phantomli:嚇阻房東,不若切實做好自身安全的防護。例如自費換房間 07/15 08:37
→ phantomli:鎖,將房東原有的收好,搬離時請鎖匠來回復原狀,這樣子 07/15 08:38
→ phantomli:那門鎖一直跟著你女友,也不用搬家就換鑰匙。至於貓咪進 07/15 08:38
→ phantomli:出的問題,其實讓寵物在公共空間活動本就要先取得其他房 07/15 08:39
→ phantomli:客的同意,另外如對租賃物有毀損,事後也要負賠償之責。 07/15 08:40
→ phantomli:撇開這些不談,要讓貓自由進出,可以裝一種寵物用小門, 07/15 08:40
→ phantomli:要嘛一樣是自費換裝,走的時候復原,不然就徵求房東同意 07/15 08:41
→ phantomli:後裝置。個人以為跟貓咪的活動空間比起來,人身安全、隱 07/15 08:42
→ phantomli:私(尤其是女生)較為重要。一點小意見供參~ 07/15 08:42
→ bisconect:原來如此,非常謝謝兩位的講解!! 07/16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