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antomli:是該軟體使用授權的範圍而定,若僅只授權個人使用,如欲 07/19 09:08
→ phantomli:商業使用需另付費授權,則在你做為工作上使用的那一瞬間 07/19 09:08
→ phantomli:,你就逾越授權範圍,屬於侵權。(但這微妙的一瞬間實際 07/19 09:09
→ phantomli:上不好證明,所以若以你給的時間點,個人以為到3.就是很 07/19 09:10
→ phantomli:明確的侵權了,2.的話則模糊難辨,信箱可能只是個人收信 07/19 09:11
→ phantomli:的一種途徑~)如果要在公司用又怕被告,就乖乖買一套合 07/19 09:11
→ phantomli:法授權的,跟之後被抓到的處罰比起來,這算很便宜~ 07/19 09:12
→ sindyevil:2.可以考慮改寄至免付費的個人信箱內... 07/19 15:39
→ phantomli:s大,他2的目的是要做3,結局是一樣的~ 07/19 15:45
→ sindyevil:如果可以切斷個人使用和公司使用的點呢? 07/19 15:47
→ sindyevil:講真的,我個人是支持買合法授權版,但是公司喔... 07/19 15:47
→ phantomli:這就變成是舉證證明侵權的訴訟上攻防戰了~就以原PO所言 07/19 15:48
→ phantomli:如果對方能全部證明,這很難說沒有侵權~ 07/19 15:48
→ sindyevil: 還有菃@人和公司間的關係也是論點...是承攬還是雇傭? 07/19 15:49
→ phantomli:會給公司的信箱帳號,應該多半是僱傭~ 07/19 15:51
→ sindyevil: 給帳號的不一定是僱傭,設計類科的很難說... 07/19 16:04
→ Loy1023:感謝兩位的解說,所以是否侵權是以最終目的論而不是軟體使 07/19 22:36
→ Loy1023:用的時間地點論,也就是說只要最終目的是用在公司營利上, 07/19 22:38
→ Loy1023:不論中間過程都構成侵權行為,是這樣沒錯吧? 07/19 22:39
推 phantomli:是 07/20 00:19
→ sindyevil: 如果軟體費用太高, 公司不想一次花費太多,可以考慮和 07/20 10:18
→ sindyevil: 經銷商或軟體公司本身洽談分期付款的方式, 也可以談在 07/20 10:19
→ sindyevil: 一定時間內是否可無條件升級或換版,這些請由貴公司法務 07/20 10:20
→ sindyevil:等相關人員去洽談吧... 07/20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