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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關於法律上"義務"的問題 1.比如說,接受報酬來管理停車場 跟自願性來管理停車場,兩者有法律上責任與義務有何不同之處? 2.如果該自願者產生管理上的瑕疵,停車場本身已有對管理員的相關管理規則 該自願者是否適用管理規則來處罰 ? 第1個問題我是不懂有何差別?? 第2個問題是覺得應該也適用吧?不然像那些義交義警之類,出了問題誰負責?? 可以的話,能夠付上相關的法條,告知是甚麼法?第幾條,我會去好好研究一下的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2.253
ilove56:有差別 沒拿錢的責任輕 民法535 07/19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