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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和一個朋友有借貸關係,結果現在他避不見面而且也刪除FB好友,電話也不通 我除了他暫時的租屋處和它的車牌以及兩隻手機號碼 請問這樣要如何提出民事訴訟呢? 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65.107
Armor564:車牌跟手機足以特定這個人了,先去法院聲請個支付命令 07/20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