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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突然想到一個可能有點傻的問題,不過還是想上來問問 如果我幫別人撰寫了一套系統的片段功能,而後對方將完成的系統拿去註冊 那以後我又幫其他人寫了使用相同資料結構與處理方法的功能程式 會不會變成我侵權? 請各位幫我這個不懂法律的人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2.82.116
phantomli:自己寫的東西自己有著作權(共同著作)。 07/21 08:52
Monocle03:那要怎麼證明我是那部分的作者?(如果要把原始碼交出去 07/21 21:30
Monocle03:的話) 在原始碼中加入作者資訊這樣就好嗎? 07/21 21:31
phantomli:"在原始碼中加入作者資訊"這是OK的~ 07/21 22:54
phantomli:另外也可以用E-MAIL寄,留收發件紀錄,and密件副本~ 07/21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