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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之銘言: : 各位大大 : 我從2009年的3月 把通話費從每月300 轉成每月200塊 : 那時候那個工讀生跟我說 我這合約是2年 而且會有每月省150塊x24個月的優惠 : 如果我在這兩年時間內毀約 要賠3600塊 請記得在這邊..你就已經是簽約到2011年3月了 : 但我在同年的6月 (2009年6月) 我因為手機壞了 用原門號買一台新手機續約 : 那時候那個工讀生是幫我用我原本手機的號碼 來辦續約 所以這個約也是2年 : 他跟我說的很清楚 我也聽得很清楚 這個新手機的合約是2年約 你又在2009年6月再續一次約..所以約期應該是要在2011年3月 往上加兩年..所以是2013年3月.. 講真的,其實是您自己搞不清楚狀況..手機續約優惠本來就是續一次約 享受一種優惠(月租優惠或是手機優惠) .. 照您的邏輯來講. 如果我在2011年7月去續約一隻手機,2011年8月再續月租優惠,2011年9月再續手機優惠 以下一直輪迴.. 這樣台灣大哥大馬上會倒給你看,因為合約只到2013年N月(最後續約的那個月) 而不是2013年7月+兩年+兩年.. 你覺得有這麼好康的嗎? 1. 您是用同一門號續約的對吧 ~ 所以就是同一門號續兩次約不是嗎? 2. 工讀生應該也很少遇到三個月剛續約,三個月後就又馬上來續兩年的客戶 3. 同一門號簽約的時候是兩年,只是你簽了兩次 2+2=4 不是嗎? 4. 老實講,就我以前在泛亞的經驗..門號是要到期前半年才可續約 所以可以提前那麼久就續約,這個部份可以問看看..(說不定有改也不一定) 5. 你用同一門號續兩次約,合約是簽兩次..所以是2+2沒錯 若真的要鬧大...您應該都站不住腳... -- 我想吃薑母鴨啦... 幹,羊肉爐才是王道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19.97 ※ 編輯: nosay 來自: 61.62.119.97 (07/27 10:30) ※ 編輯: nosay 來自: 61.62.119.97 (07/27 10:31)
depravity:麻油雞啦 XD 07/27 11:37
alstonfju:現在似乎可以在約期內轉換優惠的情形 不會拉長約期 07/29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