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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親友委託幫其赴外地唸書的子弟找房子租貸 找到房子後要簽約確認 這時候必須要準備怎樣的手續才能確認代簽的租約有效 因為我又不是該子弟的法定代理人 而且租房子簽約之後不代表簽約人可以自由轉租 所以這時候該怎樣才能讓代簽的租約可以合法保障該子弟入住 且之後改約或續約僅須該子弟自行為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29.196
ilove56:你以代理人的身分簽約 在上面註明你是代理人 最好拿被代理 07/30 12:26
ilove56:人(本人)的印章去蓋 07/30 12:26
depravity:先去公證代理契約 不然房東可能沒膽(不願)相信 07/30 14:32
depravity:不過要租給別人用這比較好解決在租約加註是租給XXX用的 07/30 14:39
saltlake:樓上建議者是契約註租予甲 然簽約者為乙 並附公證之 07/30 17:32
saltlake:甲委乙之委託書? 然公證者會要求哪些文才肯公證? 07/30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