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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的 公然侮辱、毀謗 是否只要在一對一的情形下 沒有第三人看到 就無罪?(恐嚇除外) 像是網路遊戲裡的信箱、論壇的信箱、PTT的信箱或水球之類 用這些進行的言論 除掉恐嚇 是否都無罪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82.2
priorart:民事求償 07/30 19:13
kirimaru73:毀謗不以公開為要件 但沒公開的毀謗也很少見就是了 07/30 20:46
kirimaru73:比如說如果對方寄了一張"如果公開 很容易讓你身敗名裂" 07/30 20:47
kirimaru73:的圖片給你當小禮物 你又能舉證他是虛構的 則成立毀謗 07/30 20:47
depravity:沒有散布於眾的意圖就算在假也不會構成 = = 07/30 20:54
kirimaru73:這個假設是 那張圖"一眼就能看出是要用來破壞名譽的" 07/30 20:59
kirimaru73:沒有意圖 怎可能會生產出這張圖?? 07/30 20:59
kirimaru73:此乃極端假設 但毀謗確實不需要有公開的動作 07/30 21:01
yoyoflag:如果單純是A想激動B、羞辱B而寄 而A沒有意圖散佈 也算嗎? 07/30 21:02
kirimaru73:A可以去跟法官說 看法官相不相信他沒有散布意圖 07/30 21:03
yoyoflag:你都說不需要有公開的動作了 那不管法官信不信 都有罪吧? 07/30 21:09
kirimaru73:不 "意圖"確實是毀謗的成立要件 "公開動作"才不是 07/30 21:10
kirimaru73:但是如果你拿著一張已經類似某某新聞 "踢爆!!xxxxx" 07/30 21:11
kirimaru73:精心製作的精美圖片 然後你說你沒有損人名譽的意圖 07/30 21:12
kirimaru73:請問你真的能說服法官 或反讓法官以為你在把他當笨蛋耍 07/30 21:12
kirimaru73:舉此極端的例子是因為 原PO要問的是"是否完全不會構成" 07/30 21:15
kirimaru73:所以不能忽略這種微小但確實存在的的可能性 07/30 21:15
yoyoflag:了解了 謝謝~ 07/30 22:23
depravity:自己去查判決吧 只跟記者說都不成立散布意圖了 07/30 23:15
depravity:何況跟當事人 難不成給A=叫A到處去傳 為免跳太快 = = 07/30 23:16
kirimaru73:那是"認為沒有意圖" 如果"認定有意圖"那不就成罪了嗎? 07/30 23:29
kirimaru73:原Po問的是"可能性" 而不是"判例" 而可能性上是存在的 07/30 23:29
depravity:A把甲給B可以等於A要B散布甲 ?? 這是哪國的邏輯啊 = = 07/30 23:34
depravity:請恕我愚昧 完全無法理解這兩者有何相關 = = 07/30 23:34
depravity:就算B去散布假也該是B的自主行為和A無關啊 = = 07/30 23:35
depravity:不然有人寫信說我壞話 我傳出去就能去告寫的誹謗 07/30 23:36
depravity:這世界多有趣啊 XDD 07/30 23:36
sindyevil:可能要看誰有時間寫下兩者差異性吧~不然最近都淪陷在這~ 07/31 09:54
priorart:A說B壞話結果B自己把壞話傳出去 算不算一種因果關係中斷 07/31 10:30
priorart:類型?(被害人自身之介入/參與) 很久沒看刑法了... 07/31 10:31
sneak: 但是如果你拿著一張已經 https://muxiv.com 08/12 22:16
sneak: 民事求償 https://daxiv.com 09/15 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