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awyer:已有板友推文建議請律師,請參考。 07/30 21:48
我以為這裡會給一點基本簡單的建議。
當然直接請律師一定是個方法,但這無異於放大絕啊。
既若如此
大家也不要發問了啊
直接一句
請律師。
打死所有人想先知道的基本處理方式。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22.126.176.70 (07/30 21:52)
推 satako:會建議請律師一定有考量的吧 也可以先去法律諮詢阿 07/30 21:57
→ satako:並不代表請律師就要打官司好嘛@@~ 07/30 21:57
→ satako:尤其你又說 你妹講房客可能不是一般人家 很危險耶 07/30 21:59
噓 scott2009:為什麼大多數的人總是認為,天底下有白吃的午餐 07/30 22:06
噓 scott2009:再噓貴文態度也不正確,簡單建議自己可以去google 07/30 22:08
→ scott2009:你認為簡單,別人可能認為不簡單,又有刺青菸酒麻將的 07/30 22:09
首先我絕對沒有想找白吃午餐的想法。
只是想要知道我必須先做什麼處理。
也許您只是在推文發表您的感想,而不是針對這篇文章。〈也許是〉
另外GOOGLE資訊雖多,但整理不易,也不一定正確。
於是乎我選擇了比較可能傾向專業,可能較有機會得到先備處理方式的law版
最後感謝您發表了對文的看法,讓我知道部分人士是如何看待這文。
謝謝您
→ yuusnow:你自己都說該房客也許非一般人,你還想要什麼處理方式? 07/30 22:18
→ yuusnow:何況該份契約是有效的,現在看來房客只是找理由不付房租 07/30 22:19
→ yuusnow:且房客看來根本就不會乖乖照契約走,才建議你們找專業= = 07/30 22:21
我們已經做好請律師的準備了。
我只是想先在這裡知道一些處理方式,以及自己的應對方式是否有無錯誤。
謝謝您
噓 guanquan:對啊,就是叫你不要再來問了。 07/30 22:22
就連文末最後的問題也不能問嗎?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22.126.176.70 (07/30 22:32)
→ sindyevil:版友會有疑慮,若給了建議但操作不當是否有教唆之嫌? 07/30 22:45
噓 scott2009:由此可知,同樣的一個問題不同的口氣得到的答案南轅北轍 07/30 22:46
→ sindyevil:警方不介入民事,惟律師可以實際分析業主需求以第三人立 07/30 22:46
→ sindyevil:場與承租人說明事理,如有萬一還可以升格證人,不是嗎? 07/30 22:48
→ sindyevil:你的案子裡會因為情形不斷變異,租賃房屋糾紛到刑事案件 07/30 22:50
→ sindyevil:之虞,現在再來個微妙的證據方式,最後者在刑訴上探討還是 07/30 22:51
→ sindyevil:國考和實務界處理需要謹慎操作的項目,所以版友會這樣建 07/30 22:51
→ sindyevil:議不是沒有原因,只是希望案子可以獲得控制盡早落幕.以上 07/30 22:52
噓 depravity:你有看到每篇都是建議請律師嗎?? 07/30 23:25
我不大明白您說這句話的意思
我只是提出關於自身狀況的迷惑
但如果造成您的不悅
我可以刪文
謝謝您
→ depravity*[33m:當然是根據情節不同做建議就像診所會建議轉診一樣 07/30 23:26
→ depravity:既然請律師才是好方法了幹嘛浪費時間 = = 07/30 23:27
我以為天下方法之多,好方法可能不僅只有一個。
噓 depravity:你可以問 但是沒有人欠妳答案非回答你不可 07/30 23:30
我文內沒強迫人一定要替我回答吧= =
我只不過是提出我心中的問題與疑惑在板上
有前輩願意解惑自是我幸。
如此而已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22.126.176.70 (07/31 00:48)
噓 justfor48:欠噓 就是很複雜才叫你請律師 後台硬請黑道都可以 07/31 16:42
→ justfor48:口氣這麼嗆 欠你的喔 07/31 16:44
基本上,我認為這是您的解讀而已。
謝謝您的指教。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40.112.214.146 (08/01 18:27)
噓 depravity:我覺得那樣解讀的不止一個 08/01 22:35
推 jasonfghx:兇ㄟ 08/10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