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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002311 (鴻)》之銘言: : 我母親是房東,近日租一名房客。 : 兩者有簽書面契約,但並未確實填寫〈只有填寫兩人姓名及每月租金。〉 : 後面部分均未填寫。 : 以至於現在兩者發生糾紛 : 入住一個月後,房客說器具毀損,拒付全額房租。 : 我母親並未親眼見著器具毀損,只是房客說而已。 : 我想請問一下在合約未確實填寫的情況下,造成這樣的糾紛 : 能否重立契約, : 〈房客是在收租的時候,才告知器具毀損,也沒讓家母入內察看。〉 : 還是板上前輩有其他的辦法解決? 我母親因為情感波動下,而又跑去找人家理論。 聽妹妹表示,房客狀況看起來揣測可能不是一般人家〈菸酒、刺青、打麻將〉 我擔心母親出事,隨後帶上了只填寫金額與雙方簽名的契約書。 一開始我表示因為雙方沒在契約書上表示清楚,看是不是要重立契約。 對方表示,簽這契約的時候他們根本不在場〈我媽與我妹表示其實都在場。〉 也有簽名可以佐證。 最後兩家協議搬家〈仍然是口頭上。〉 且房客說要將已修復的東西回復原狀,〈馬桶鬆動、抽油煙機管線〉 但基於在前頭理論的情況時, 對方的表現評估 〈其說其已自行修繕兩項用器,事後自我觀察馬桶無異況。油煙機管線我外行看不出來〉 但我在跟房客要求收據時, 其表示沒有收據,〈我表示沒有收據,我沒有相信你的充分理由〉 而後房客又改宣稱他們還沒有修,〈我說你們沒修又怎麼能知道確切的金額?〉 其不作聲,而後開始大聲且惡言相向。 〈我在先前就跟妹妹說好,我與母親一段時間內沒下去,就報警。〉 我對其表示他可以繼續如此作為,我已有錄音〈其實沒有〉,且我已跟人說好會報警。 而後其突然靜默。 不作聲。 但我擔心他們在退租的時候,可能又會故技重施繼續耍賴。 我當場要求拍照,對方多數不作聲〈只有一名房客表示你拍阿!給你拍阿!〉。 其實我只是擔心對方耍賴,且手裡沒有專業照相器材。 最後用手機拍了一些不清晰的照片,作個樣子。 〈本來我只是想表示,我有拍照,這房子的模樣大概是怎麼樣,我們清楚〉 其實照片很模糊,根本看不出來。 回家以後,我就開始想,萬一對方還是耍賴,這些照片肯定派不上用場。 且聽說在對方沒有允許公開的情況下,該些物品不能作為佐證 就想要重新拿專業器材重拍 我揣測這樣應該要經過房客同意,但若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萬一對方真的將我母親重新裝潢過的公寓弄得不堪,又說當初就如此 我該怎麼辦? 不好意思,只是我比較悲觀,比較傾向把事情想得嚴重一些。 另外對於證物〈影音等類〉的隱私權問題想了解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76.70
alawyer:已有板友推文建議請律師,請參考。 07/30 21:48
我以為這裡會給一點基本簡單的建議。 當然直接請律師一定是個方法,但這無異於放大絕啊。 既若如此 大家也不要發問了啊 直接一句 請律師。 打死所有人想先知道的基本處理方式。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22.126.176.70 (07/30 21:52)
satako:會建議請律師一定有考量的吧 也可以先去法律諮詢阿 07/30 21:57
satako:並不代表請律師就要打官司好嘛@@~ 07/30 21:57
satako:尤其你又說 你妹講房客可能不是一般人家 很危險耶 07/30 21:59
scott2009:為什麼大多數的人總是認為,天底下有白吃的午餐 07/30 22:06
scott2009:再噓貴文態度也不正確,簡單建議自己可以去google 07/30 22:08
scott2009:你認為簡單,別人可能認為不簡單,又有刺青菸酒麻將的 07/30 22:09
首先我絕對沒有想找白吃午餐的想法。 只是想要知道我必須先做什麼處理。 也許您只是在推文發表您的感想,而不是針對這篇文章。〈也許是〉 另外GOOGLE資訊雖多,但整理不易,也不一定正確。 於是乎我選擇了比較可能傾向專業,可能較有機會得到先備處理方式的law版 最後感謝您發表了對文的看法,讓我知道部分人士是如何看待這文。 謝謝您
yuusnow:你自己都說該房客也許非一般人,你還想要什麼處理方式? 07/30 22:18
yuusnow:何況該份契約是有效的,現在看來房客只是找理由不付房租 07/30 22:19
yuusnow:且房客看來根本就不會乖乖照契約走,才建議你們找專業= = 07/30 22:21
我們已經做好請律師的準備了。 我只是想先在這裡知道一些處理方式,以及自己的應對方式是否有無錯誤。 謝謝您
guanquan:對啊,就是叫你不要再來問了。 07/30 22:22
就連文末最後的問題也不能問嗎?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22.126.176.70 (07/30 22:32)
sindyevil:版友會有疑慮,若給了建議但操作不當是否有教唆之嫌? 07/30 22:45
scott2009:由此可知,同樣的一個問題不同的口氣得到的答案南轅北轍 07/30 22:46
sindyevil:警方不介入民事,惟律師可以實際分析業主需求以第三人立 07/30 22:46
sindyevil:場與承租人說明事理,如有萬一還可以升格證人,不是嗎? 07/30 22:48
sindyevil:你的案子裡會因為情形不斷變異,租賃房屋糾紛到刑事案件 07/30 22:50
sindyevil:之虞,現在再來個微妙的證據方式,最後者在刑訴上探討還是 07/30 22:51
sindyevil:國考和實務界處理需要謹慎操作的項目,所以版友會這樣建 07/30 22:51
sindyevil:議不是沒有原因,只是希望案子可以獲得控制盡早落幕.以上 07/30 22:52
depravity:你有看到每篇都是建議請律師嗎?? 07/30 23:25
我不大明白您說這句話的意思 我只是提出關於自身狀況的迷惑 但如果造成您的不悅 我可以刪文 謝謝您 depravity*[33m:當然是根據情節不同做建議就像診所會建議轉診一樣 07/30 23:26
depravity:既然請律師才是好方法了幹嘛浪費時間 = = 07/30 23:27
我以為天下方法之多,好方法可能不僅只有一個。
depravity:你可以問 但是沒有人欠妳答案非回答你不可 07/30 23:30
我文內沒強迫人一定要替我回答吧= = 我只不過是提出我心中的問題與疑惑在板上 有前輩願意解惑自是我幸。 如此而已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22.126.176.70 (07/31 00:48)
justfor48:欠噓 就是很複雜才叫你請律師 後台硬請黑道都可以 07/31 16:42
justfor48:口氣這麼嗆 欠你的喔 07/31 16:44
基本上,我認為這是您的解讀而已。 謝謝您的指教。 ※ 編輯: e002311 來自: 140.112.214.146 (08/01 18:27)
depravity:我覺得那樣解讀的不止一個 08/01 22:35
jasonfghx:兇ㄟ 08/10 16:38
sneak: 對啊,就是叫你不要再來 https://noxiv.com 08/12 22:16
sneak: 你可以問 但是沒有人欠 https://daxiv.com 09/15 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