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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大大提到要我比較法定刑跟證據這個建議 所以我的籌碼就是傷害罪比公然侮辱罪較重 小弟還有個問題請教,我會收到開公然侮辱的偵查庭嗎? ※ 引述《rogersu (i love f1)》之銘言: : 已經有爬過文了,看到有些大大提出說告人公然侮辱必須提出證據以及符合公然的定義 : 小弟目前的問題是:當時我人在車上,並非在大馬路上,對方並無錄音 : 而且他是一個人走到我車旁,對方女友並無一起走過來 : 在這些要件中,是否構成公然的要件呢? : 還有大大提到我在筆錄當中有講到,當時在一時氣憤之下,在車內辱罵他, : 這樣的自白檢察官是否會依據這些提起告訴?? : 另外還有個問題 : 當時我只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無附帶民事求償,可以在和解時向對方提出嗎? : 小弟用意並非是要錢,因為小弟目前每個月都有捐助弱勢學生助學金 : 所以我是希望叫他捐贈5萬塊做為和解條件,但我想對方一定會用公然侮辱 : 這個來做籌碼,最後金額大小其實我也不在意,只是對方態度一直讓我很不爽 : 我不曉得該如何讓他學到教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50.113
fjuqboy:我覺得是兩案會合併辦理 檢察官ㄧ次解決XD 08/02 22:39
fjuqboy:證據方面 我覺得最好不要硬ㄠ 要誠實為上策 08/02 22:40
fjuqboy:不然如果被識破 你就囧了 要有誠意 或是裝的有誠意要和解 08/02 22:40
fjuqboy:如果你放出誠意 對方沒誠意 她會在判決的時候比你吃虧 08/02 22:41
fjuqboy:量型是看態度的 而不是用一些小技巧以為可以獲勝......... 08/02 22:41
fjuqboy:也就是說 你是真的罵了他 只是你很後悔罵了他 要道歉XDDD 08/02 22:42
fjuqboy:千萬不要說 你根本沒有罵了他 .............. 08/02 22:42
sachom:小弟不才,沒記得很詳細,公然侮辱要件不是應該要有第三人或 08/02 22:48
sachom:不特地多數人才符合"公然"的意思嗎? 有請其他板友解答 08/02 22:49
sachom:給板大:如果雙方罪行都成立的話,建議和解,畢竟鬥個兩敗俱傷 08/02 22:50
sachom:也不見得好 08/02 22:52
guanquan:沒差,對方傻傻的,傷害罪刑度比公然侮辱罪重多了。 08/03 00:29
rogersu:一開始開傷害罪的偵查庭時,對方向檢察官提出說要告公然侮 08/03 00:45
rogersu:辱,在他講完這句話時,檢察官大概罵了他五分鐘,要他不要 08/03 00:46
rogersu:說話,這樣兩個案件的時間不一樣,會合併處理嗎? 08/03 00:47
rogersu:而且傷害告訴我已經收到調解的通知了,不曉得這樣是否還會 08/03 00:48
rogersu:如一樓大所說的合併處理 08/03 00:48
fjuqboy:這跟錢跟刑都沒啥大關係 如果雙方都不調解 08/03 09:28
fjuqboy:你有的是案底耶 你覺得划的來嗎 有案底做很多是不方便 08/03 09:28
fjuqboy:不值得阿........ 08/03 09:28
sachom:兩件事一定同時開的,另外板大不要把檢察官或法官的態度 08/03 09:36
sachom:誤解成案情會偏袒某一方,例如上面所舉的"檢察官罵他5分鐘" 08/03 09:38
sachom:我見過許多次檢察官罵其中一方N分鐘以上,結果還是沒起訴他 08/03 09:39
sachom:也見過檢察官從開庭罵某一方罵到結束,最後兩方都起訴 08/03 09:41
sachom:還有檢察官從頭到尾都對告訴人很友善,像是要幫告訴人主持 08/03 09:43
sachom:正義,結果最後對方還是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08/03 09:43
sachom:抱歉扯遠了,小弟只是提醒司法官很多時候都看心情在開庭的 08/03 09:44
sachom:他們嘴巴講歸講,實際上對案情還是很中立客觀,一切按事實 08/03 09:44
sachom:對正常沒背景的老百姓,我覺得司法這方面還蠻公平的 08/03 09:47
sachom:修正上三行,少打了板大兩個字,小弟是要提醒板大,不是要提醒 08/03 09:48
sachom:司法官,以上純個人意見,板大若看不順眼,見諒 08/03 09:49
sachom:小弟說看見過開庭是以前在私人小公司上班的因素,絕非已考上 08/03 09:52
sachom:任何公職,希望沒造成誤解 08/03 09:52
rogersu:當時檢察官是對他說:你看不出我再幫你嗎?你還想怎樣,我 08/03 11:56
rogersu:再幫你,你就不要再講不必要的話,如果你這麼想打官司,檢 08/03 11:57
rogersu:察官是公務員,有的是時間,都已經看過你的卷宗了,你還 08/03 11:59
rogersu:想怎樣,當時就是因為檢察官要我跟他和解,所以我才答應 08/03 11:59
rogersu:說願意先調解看看 08/03 12:02
sachom:板大可以衡量是否可以跟他鬥,但我看板大的推文內容覺得板大 08/03 12:34
sachom:應該是生活單純的善心人士 08/03 12:35
sachom:刑責方面肯定是對方較重,但沒其他因素的話,傷害罪是小事 08/03 12:38
sachom:頂多罰金就能解決 08/03 12:39
rogersu:我就等調解時他的態度,如果又是那種要我拜託他跟他和解 08/04 14:05
rogersu:的那種態度,我可能就會繼續跟他周旋,最後捐多捐少也是 08/04 14:07
rogersu:不重要~但就是一定要他拿錢出來做善事! 08/04 14:08
sneak: 這跟錢跟刑都沒啥大關係 https://muxiv.com 08/12 22:17
sneak: 如果你放出誠意 對方沒 https://daxiv.com 09/15 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