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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繳 也可以不用還手機是嘛? 只是純粹幫忙問一下 就是一般如果有人贈與東西,之後想要拿回去可以不還就對了?? ※ 引述《emy168 (em)》之銘言: : 如果有人故意將手機放在他人那邊 : 以[網內互打不用錢]為理由 : B方有告知A方說其不願意,但是他還是放了 還說是贈與對方 : B方想說A方想找他聊天又不想花電話費就觀察他看看,沒多加理會 : 但是只要B方一通電話沒接到或是很忙沒回電(一般來說A只是要聊天沒啥事情) : A就會隔天從外縣市飆車來堵B : B嚇到了,告知A不要那麼奇怪,但是A一氣之下就一直打電話騷擾B : 並告知B請他快點去繳錢(該月B很忙有告知A說晚點處理,請他先處理, : 而且先前有跟A說好請他付費B不想額外再付費用) : 費用是小事,但是B受不了A因為別的事(沒接到電話)就發神經 : A還會打電話到B家裡騷擾其家人(半夜12點多) : 最近還佯裝自己是該電信公司的員工打電話來催B繳費說要寄存證信函 : 說使用者付費原則 : 當初就已經講好A要付了 B也沒有說不繳 但是A就是一直找藉口騷擾B一樣 : 真的事怪咖一個 : 我朋友想問,這樣的人可以給他什麼教訓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93.169
phantomli:如果你能證明是「贈與」而非「借用」的話。不然,對方主 08/04 15:37
phantomli:張是未定期限之使用借貸,經請求返還後被拒絕,你有可能 08/04 15:37
phantomli:被對方提「侵占」罪。另外,如果覺得要斷要分得乾淨,就 08/04 15:38
phantomli:不要占這種便宜。不然你之後可能還要發文問「半夜被電話 08/04 15:39
phantomli:騷擾」、「被跟蹤、在你家樓下等妳」等等這種不堪其擾的 08/04 15:40
phantomli:連續劇類情節。至於話費,要看當初的約定,就算是他申請 08/04 15:41
phantomli:的號碼,電信公司只會找他要錢,但如果你們之間有你打網 08/04 15:42
phantomli:外,或怎樣要付費的約定,從其約定。或無此約定,但當初 08/04 15:42
phantomli:講好是供「網內互打」免費使用,你打需付費的部分,既逾 08/04 15:43
phantomli:約定範圍,會有不當得利。最後,換個角度想,他是門號申 08/04 15:44
phantomli:請人,可以調門號的通聯紀錄,這之號碼曾經打給誰、什麼 08/04 15:44
phantomli:時間、講了多久,都可以知道。事情能善了就善了,不要給 08/04 15:45
phantomli:自己找麻煩~~法律不能幫你解決全部的問題。 08/04 15:46
sneak: 時間、講了多久,都可以 https://muxiv.com 08/12 22:17
sneak: 張是未定期限之使用借貸 https://daxiv.com 09/15 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