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antomli:如果你能證明是「贈與」而非「借用」的話。不然,對方主 08/04 15:37
→ phantomli:張是未定期限之使用借貸,經請求返還後被拒絕,你有可能 08/04 15:37
→ phantomli:被對方提「侵占」罪。另外,如果覺得要斷要分得乾淨,就 08/04 15:38
→ phantomli:不要占這種便宜。不然你之後可能還要發文問「半夜被電話 08/04 15:39
→ phantomli:騷擾」、「被跟蹤、在你家樓下等妳」等等這種不堪其擾的 08/04 15:40
→ phantomli:連續劇類情節。至於話費,要看當初的約定,就算是他申請 08/04 15:41
→ phantomli:的號碼,電信公司只會找他要錢,但如果你們之間有你打網 08/04 15:42
→ phantomli:外,或怎樣要付費的約定,從其約定。或無此約定,但當初 08/04 15:42
→ phantomli:講好是供「網內互打」免費使用,你打需付費的部分,既逾 08/04 15:43
→ phantomli:約定範圍,會有不當得利。最後,換個角度想,他是門號申 08/04 15:44
→ phantomli:請人,可以調門號的通聯紀錄,這之號碼曾經打給誰、什麼 08/04 15:44
→ phantomli:時間、講了多久,都可以知道。事情能善了就善了,不要給 08/04 15:45
→ phantomli:自己找麻煩~~法律不能幫你解決全部的問題。 08/04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