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pravity:除非您可以代行國法不然我國目前尚不允許私形 08/04 21:31
→ depravity:就算路上看到強姦犯您也不能斃了她何況一篇違規文章= = 08/04 21:32
→ depravity:應要凹恐有被認毫無悔意之可能反更形不利 = = 08/04 21:32
→ depravity:另外公然侮辱就算被判刑警察刑事記錄證明(良民證)也沒 08/04 21:34
→ depravity:通常也是換成金錢幾千到一兩萬能解決不需要太擔心 08/04 21:34
推 season002:你被釣魚的釣到了 08/04 21:47
推 worldcup99:被告了還為自己找理由。唉。 08/04 21:59
推 worldcup99:既然知道誰告你,勇敢一點密他,會不會原諒條 08/04 22:12
→ worldcup99:你 就看誠意了 08/04 22:12
推 barry06:不知道不能當理由 不知道更承認有做這件事情 08/04 22:29
→ hantang:台灣司法就只會把心力放在這種鳥事上 真是垃圾 08/04 22:30
→ phantomli:恩,樓上想用侮辱官署去陪原PO開庭嗎~^^ 08/05 00:12
→ phantomli:(再微小的權利都是權利,更何況口出惡言即為非行~) 08/05 00:12
→ tn00210585:如果原PO只說了"你是眼睛瞎了?" 這樣之下 還會成立嗎? 08/05 00:45
→ ewqqwe:百分之百逃不掉 和解吧 08/05 02:08
推 cawba:如果對方是免洗ID 可以拼一下罵ID不等於罵現實本人 目前這些 08/05 05:12
→ cawba:釣魚狂就是食髓知味 和解金拿太爽了 08/05 05:12
→ chromosome92:水球或者私信 就沒有公然侮辱了 08/05 17:14
推 WindWizard:好奇 網路上都是ID 對方是怎麼找到你的?? 08/06 09:21
→ sunwarm:樓上...網路上還有IP... 08/06 11:39
→ phantomli:小聲說:其實可以用跳板轉IP,伺服器一旦在法權不及的國 08/07 23:55
→ phantomli:外...... 08/07 23:56
推 guanquan:可能是釣魚的,你就當作是繳幾萬塊學費吧。 08/09 09:37
→ guanquan:有時候一篇文釣到十幾隻魚,還賺蠻爽的..... 08/09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