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t5566 (五六國慶日)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健身房 怕她倒閉
時間Fri Aug 5 17:53:51 2011
: 推 llh117:我猜應該是買壹年送兩年,因為超過一年超過五萬,都強制信託. 08/05 14:09
: → llh117:法律條文有也是個屁,人家又沒留財產讓你強制執行. 08/05 14:11
這個部份去年底有修改過...
舊版:
第七條(乙方履約保證)
雙方所簽契約起訖期間逾一年且甲方預付金額超過新臺幣五萬元者,乙方應就超過金額部
分提供下列方式之一,為履約保證:
一、依信託法規規定交付○○○銀行(信託業者)開立信託專戶管理,企業經營者為委
託人且得自為受益人,並依實際消費額度,按期(年、季、月)自專戶領取。但企業經營
者發生解散、破產宣告、遭撤銷設立登記、勒令歇業、假扣押致無法履行服務契約義務時
,其受益權歸屬甲方或其受讓人。
二、由○○金融機構保證繼續提供服務或按契約存續期間比例退還所剩殘值金額。前開
保證期間自中華民國○○年○○月○○日至中華民國○○年○○月○○日止(應與契約期
限一致)。
三、其他經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許可之履約保證方式。
未依前項提供履約保證者,視為依第一款方式為之。
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實際消費額度」,指乙方提供服務之日起,依據第六條所定單月會籍
費用額度,以實際經過期間所佔契約期間比例予以計算所得金額。
新版:
第七條(乙方履約保證)
乙方應就收取金額(含會籍費用、預收之使用費及其他一切收取之費用)百分之五十額度
,提供履約保證。但乙方於契約期間內按月收款者,不適用之。
乙方提供履約保證應就下列方式擇之一為之,所為履約保證內容,載於契約正面明顯處:
一、依信託法規規定交付○○○銀行(信託業者)開立信託專戶管理,乙方為委託人,
且得自為受益人,並依實際交付信託額度,按比例按期(年、季、月)自專戶領取。乙方
發生解散、歇業、破產宣告、遭撤銷設立登記、假扣押或其他原因,致無法履行服務契約
義務者,視為乙方同意其受益權歸屬甲方或其受讓人。
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履約保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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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175.26
→ phantomli:這是政府公告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嗎?若當事人之間的契約未 08/05 18:24
→ phantomli:依此修改,如何拘束雙方~ 08/05 18:24
沒錯,這是政府公告的。
舊版:
http://ppt.cc/W5!8
新版:
http://www.cpc.gov.tw/KnowledgeBase_Query/Showfaq.asp?ID=6434
※ 編輯: hot5566 來自: 114.39.175.26 (08/05 20:23)
→ WindWizard:基本上 依據定型化契約範本 為主 08/06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