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因先前發生車禍,我方自小貨車損人無事;對方普通重機車 車頭損毀,駕駛及被載者都受重傷。後來申請車禍鑑定,結果 鑑定意見是我方無肇事因素,對方因路口超車,為肇事主因。 請問在這種情形下,我方有可能被對方提告嗎? 又如果在和解的前提之下,對方可合理要求我方賠償的部份 大概有哪些呢?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82.91
hcya:如果確信無肇事因素此點,法官會支持的話,一毛錢都不用賠~ 08/06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