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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還是學生 考上一間研究所 在當地租了一間小套房 承租時房東說房租一個月3600 要一次繳一年 合約書上也就寫43200 另繳押金3000 這兩天我備取上了我想要讀的學校(原本也想不到會上 所以才先租房子了) 跟房東說我想退租 房東卻跟我說只能退還給我押金3000 租金全部都不還 我跟房東說合約裡有一條 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一個月租金 房東卻說:當初簽合約是以一年來計 所以沒辦法退我其他租金 我還沒入住 連鑰匙都還沒拿到 卻要付43200的租金 希望可以給他押金還有已承租這個月的租金以及違約金一個月 其他都拿回來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194.200
leochang:找人來協調看看...光靠法律解決有點難... 08/10 21:41
phantomli:已經用一個月租金為違約金,押金部分若無租賃物毀損,應 08/11 08:52
phantomli:全額退還,不能重覆計入違約金。另外已承租之租金,因使 08/11 08:53
phantomli:用付費不能退還,除此之外,尚未發生之租金可請求返回。 08/11 08:54
phantomli:本件能對房東講道理拿回來是最好,否則須上法院透過訴訟 08/11 08:55
phantomli:程序取回。可先溝通,若不成再寄存證信函試試~ 08/11 08:56
depravity:民454 給妳法源依據跟房東協商 08/11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