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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的答案是 http://book.law119.com.tw/viewlawbook_people.asp?idno=928&aklink=%BA%EB%BF%EF%AE%D1%BAK 繼承人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一切權利義務 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 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 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簡言之,繼承因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民 法第1147條規定),加害人死亡,其繼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將概 括繼承加害人之財產及債務兩者。其中債務即包括尚未確定數額之 車禍賠償債務。 ※ 引述《tcuarnium (cococo)》之銘言: : 如果有得罪deprivixx大德之處請海涵 : 先生噓文提及爬文有答案 : 可否明說在哪一篇當中呢 : 若是指 : [未繼承之土地 能否為買賣之標的] : 之內容好像不是很有關 : 小弟查過網路 : 若以民法最高法院5x年之判例 : 繼承權以繼承時發生之權利義務為主 : 也就是肇事者已死亡但並非刻意脫產 : 因此繼承發生無法以假扣押阻卻 : 繼承後之發生之民事賠償 : 自然無法宣稱為乙女債務 : 丙男家屬當然無權強制執行 : 但若以搞軌案作判例 : 雖然李xx以自殺但法院仍對其子求償 : 顯然就是完全不同的結果 : 因為家屬過頭七就已經請律師拒和解 : 所以很急 : 希望有高人指點訴訟策略 : ※ 引述《tcuarnium (cococo)》之銘言: : : 請問一下 : : 甲男與乙女為配偶雙方皆成年人 : : 某日甲男開車搭載與友人丙男 : : 不幸撞上路障雙亡 : : 事後丙男家屬向乙女求償 : : 請問乙女是否因繼承甲男財產就有民事責任 : : 又法院若判決須賠償 : : 是否得以對乙女進行強制執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1.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