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iorart:很可能適用消保法訪問買賣七天猶豫期 自己看看法條吧 08/13 00:28
→ phantomli:其實直接跟對方說明不要加入就好了,要付違約金或什麼的 08/13 00:59
→ phantomli:都好過繼續下去。(我個人非常討厭直銷,身邊太多人掉下 08/13 01:00
→ phantomli:去了)。另外把契約規範看清楚,收到東西也直接退掉,不 08/13 01:01
→ phantomli:要聽信對方單方面說的資訊,有需要可跟縣市政府求教。 08/13 01:02
→ phantomli:(先說到這裡,明天再幫你查法條,現在太晚了。-.-) 08/13 01:02
推 phantomli:依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之四規定訂定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 08/15 13:53
→ phantomli:法第11條(應告知參加人之事項)第1項第7款,該直銷公司 08/15 13:54
→ phantomli:應告知你退出的條件及權利義務~唉,我好笨,應該用母法 08/15 13:56
→ phantomli:。重回一篇文。 08/15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