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antomli:如果是簽你的名字冒領,直接告偽造文書,那個侵占要證明 08/16 10:55
→ phantomli:不法所有意圖,現在都聯絡不上,不容易。另外,超商都沒 08/16 10:56
→ juneday:有監視錄影畫面的話可以算是證明嗎? 08/16 10:56
→ phantomli:沒表示嗎?他對賣方要負債務不履行責任喔~ 08/16 10:57
→ juneday:超商店員有說要賠錢 但我是希望優先追回商品 08/16 10:57
→ phantomli:其實,要快的話,你就侵占+偽造文書一起到地檢署去,也 08/16 10:57
→ juneday:直接取走不算是有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嗎...... 08/16 10:58
→ phantomli:不用自己判斷,讓檢察官處理。EZship收到檢警函文才會願 08/16 10:58
→ phantomli:意給資料。 08/16 10:58
→ phantomli:如果對方抗辯他一直都沒發現「拿錯」,哪裡來的不法所有 08/16 10:59
→ phantomli:意圖?另外,如果他是簽自己的名字,就沒有偽造署押的問 08/16 11:00
推 guanquan:沒有侵占啦,應該是偽造文書和詐欺取財。 08/16 11:00
→ juneday:好的~~謝謝您!!那我大概知道了...>"< 08/16 11:00
→ phantomli:題。EZship如果不給資料,就叫他出面去跟對方討。 08/16 11:01
→ juneday:謝謝2位的解說!! 08/16 11:02
→ phantomli:恩~我把事實混淆了,應該要分他是「簽自己名字」店員拿 08/16 11:03
→ phantomli:錯,還是「冒簽他人名字取走」。 08/16 11:03
→ juneday:剛才超商主任有打來 我是依phantomli的建議 請物流方出面 08/16 11:17
→ juneday:向冒名者索討 08/16 11:18
→ phantomli:其實嚴格說起來,契約成立在出貨方跟物流之間,身為收貨 08/16 11:25
→ phantomli:人的你,對於物流是沒有契約上權利的。但物流的過失,算 08/16 11:25
→ phantomli:做出貨人的過失,所以要繞一下,讓出貨方那邊去找物流處 08/16 11:26
→ phantomli:理。簡單講,你找他,他找物流,物流找那個拿錯的人~ 08/16 11:27
→ phantomli:不過這樣會拖一點時間,只能慢慢等。 08/16 11:28
推 depravity:根據經驗到消保官那主張賣方不履約她就再出了大概一兩周 08/16 14:07
→ depravity:之前向某網購買就這樣然後說下次不用申訴結果還是要= = 08/16 14:08
→ depravity:造成我學會以後不需要自己跟客服溝通請消保官溝通比較快 08/16 14:09
→ depravity:不過合購對方恐怕不是企業經營者不能這樣用走法律快不了 08/16 14:10
→ depravity:然後我有像全家主張幫我重定成功過而且當天就拿到了 08/16 14:11
→ depravity:客服一開始說找不到主管沒有先例跟她說那我會讓主管 08/16 14:12
→ depravity:從新聞看到這件事 15分鐘後主管就出現了 = = 08/16 14:12
推 depravity:其時我想說的是超商小店沒啥權限也不願變通找到高層 08/16 14:16
→ depravity:一切都很好商量 高層公司的商譽才是第一考量 08/16 14:16
→ depravity:小錢能解決的很容易又快又好 XD 08/16 14:17
→ depravity:尤其是加上我之前用(競爭對手)都好好的怎麼第一次用 08/16 14:20
→ depravity:妳們就這樣 我以後哪敢用啊 XD 08/16 14:20
→ juneday:^^謝謝樓上的經驗分享! 08/16 17:32
→ juneday:我這件事主要出包的人是超商店員,她沒有確實核對身分就讓 08/16 17:33
→ juneday:對方取走商品。後來透過超商主任向物流方要求,請物流聯絡 08/16 17:34
→ juneday:該誤領者。慶幸的是,誤領者口頭承諾會將物品退還到原店, 08/16 17:35
→ juneday:我想應該是可以順利拿回商品才對^^a 08/16 17:37